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2122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09-19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镇坪县公安局基本情况及机构设置
镇坪县公安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其中局长1人,政委1人,副局长2人,纪委书记1人),内设交通管理大队(下设城关中队、曾家中队、钟宝中队,政办室,法制宣传中队,交通管理综合指导中队,道路巡查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刑事侦察大队(下设第一、第二、第三三个中队及直属中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察大队牌子),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出入境管理大队牌子),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城关派出所,钟宝派出所,曙坪派出所,牛头店派出所,曾家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巡逻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人员编制118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04名,工勤编制14名)。
二、镇坪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指导刑事案件的侦查、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挥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治安事故、骚乱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重大案件(事件);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待业和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工作;依法办理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承担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协调、指导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指挥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镇坪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领导、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侦办重大涉毒案件;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
(十六)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安全工作;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组织、指挥、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处置工作。承担县所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高度;
(二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工作,以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二十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和畅通;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
1、全力维护政治稳定。
2、深入开展严打整治。
3、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4、深化基础信息化建设。
5、深化警务实战化建设。
6、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7、深化队伍正规建设。
四、镇坪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1,42.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3.1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2029.53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同级财政其他拨款。
(4)上年结转和结余917.31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化建设工程未完项目和部分项目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1802.9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5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537.87万元。
(1)基本支出1403.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989.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13.96万元。
(2)项目支出399万元,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257.05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工程等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46.05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人员经费167.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1.87万元,项目支出46.0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18.07万元,降低26.45%。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降低63.47%,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