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2124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09-19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
业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
和验收备案工作,拟定全县小型农田水利、水保生态、防洪抗旱、城乡饮水、现代渔业、河道、小水电站、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镇和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协
调城乡供水水价制定、水费征收工作,落实城乡供水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搞好全县水质监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水工程运行和维养管理工作。
(四)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抓好重点小流域治理和
水保生态建设,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及工程建设。
(六)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建
设项目水资源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小水电站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及现代渔业发展工作。
(八)负责水利系统创建、党建、廉政、安全、信访、
工会、群团等工作,深化水利改革、体制创新和水利现代化及水利队伍自身建设。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利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即:综合
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项目综合管理股。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等;负责局机关报告、总结、档案、会务、政务信息、公文传递、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信访、安全、创建、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党务、群团、工会、帮困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承担水政、水保监督、渔政工作;负责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工作,河道采砂石开户许可制度与砂石资源管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水源区等水域排污的监控,监测江河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排污限量意见;负责涉水行政诉讼和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小水电站的建设监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项目综合管理股。拟定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各专项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搞好建设项目筹备、项目规划设计资料初审和上报立项工作;着重抓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实施管理监督和验收、备案工作,指导全县供水工程运行和维养管理工作;协调城乡供水水价制定、水费征收工作并落实城乡供水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和安全保障,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搞好全县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库塘、农田、城镇和农村供水、水污染、水源地、水利服务能力等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指导与质量安全监督、实施、验收、运营维养及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项目四制要求,搞好工程招投标、项目法人、合同备案管理,协调和参与水利项目开工、工程验收管理和工程资料备案工作;
搞好工程材料市场价动态调查和工程造价定额政策动态管理;负责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财务管理,按照财经制度搞好项目专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协调项目财务稽查和专项审计工作;搞好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负责日常工程信息报表和技术年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 5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总工程师 1 名。科级领导职数 4 名(1 正 3 副)。
四、其他事项
管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水土保持站、水利工作队和城乡供水公司。
五、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镇坪县水利局2015年总收入9686175.02元,上年结余90.21元。2015年度总支出9686175.0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4617.8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1607.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9950.0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02.00元,公务接待费21091.00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15万元。
附件:
表一:镇坪县水利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表
表二:镇坪县水利局2015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