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6-2126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09-19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情况统计如下:单位现有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数为 36人,行政21人(包括聘用制工人1人),事业在职人数15人。
二、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内设机构
钟宝镇政府内设“三办两所三站”,即: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治理办、市场监督所、财政审计所、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事业服务站。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6065924.96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928472.96元,其他收入137452元;上年结转970737.01元;2015年总支6646065.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5945.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5129.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0757.66元,其它资本性支出(办公办案设备购置)1834234.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3143.99元。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3516.7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82.68元,公务接待费66834.10元。
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