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7-2148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180号
公开日期: 2016-09-2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镇坪县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的金融工作对于深入推进我县金融业发展步伐,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促进全县优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我县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切实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大力做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和政策性金融扶贫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险等金融机构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深入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和非法集资活动,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持全县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2016年,计划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净增2亿元,存额余额突破21亿元,贷款净投放1.8亿元,贷款余额突破10亿元,存贷比达到47.6%以上,存贷占比较上年提高6个以上百分点;协调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不低于5亿元,农发行政策性金融扶贫贷款不低于7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建机制,引导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探索建立县政府对银行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和金融工作联动机制,通过机制激励推动银行扩大信贷投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政策和贷款审批权限,不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实施银企对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通报。改进和完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加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运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

  (二)建平台,增强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主动性。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安政发〔2015〕19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从扶持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及中小企业等发展基金中整合1000-2000万元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基金,通过银行贷款贴息、信贷风险补偿等方式,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和担保性融资机构的信贷风险损失,有效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服务“三农”的主动性。加强与安康财信担保公司的合作,同时,探索建立镇坪县产业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主导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建桥梁,主动对接全县重点项目融资。围绕金融扶贫“5321”政策和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扶持政策,突出对全县重点项目、精准脱贫攻坚、“三农”发展、“小微企业”运行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推动、金融撬动、市场牵动、贫困户联动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适应企业发展和农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尽可能降低服务费用,为企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止年末,全县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要不低于80%。

  (四)抓创新,加大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开发信贷产品,推进“助保贷”等业务开展,创新开展产业链、商业圈、企业群等融资业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探索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抵质押贷款和城市发展基金及PPP模式等新型抵(质)押贷款工作开展。积极促进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组织结构及金融运行机制创新,促使我县经济金融共同繁荣成长。

  (五)抓示范,充分发挥政策性信贷引领作用。全力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支持,积极争取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扶贫等方面的项目申报,有效发挥政策性银行对金融扶贫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创新推进林权、土地流转经营权等权抵押贷款。全年争取政策性银行各类项目贷款不低于12亿元。其中,争取国开行贷款5亿元、农发行贷款7亿元。

  (六)抓业态,丰富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力争用1年时间新引进1家银行金融机构入驻镇坪。支持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进一步向社区、偏远镇延伸服务网络,提升网点综合性金融服务功能,推进农村金融便民服务站、金融代办点等建设。加大自助银行、ATM、POS等惠民服务电子机具布放力度,到2018年底,实现金融机构空白镇(上竹镇、华坪镇)全覆盖和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七)抓服务,支持保险业创新发展。创新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加快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领域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支持各金融机构通过农业保险解决涉农贷款风险大、抵押难等问题,积极开发适合镇坪特点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新险种,不断提高涉农保险的参保率。

  (八)抓规范,扎实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立足于抓早抓小、打早打小,严厉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等“地下”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提高风险监测预警的信息化水平,实现防范处置关口前移。

  (九)抓生态,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严格依法及时稳妥审理涉及金融的案件,提升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兑现率。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倡导明礼诚信的社会风气,加大制裁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力度,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加大对不守信的企业和个人的制裁力度,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逐步规范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抓质量,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将生态文明、新型城镇化、循环产业建设作为打造绿色健康金融体系的有力抓手,继续加大对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创业促就业、助学贷款、精准扶贫等民生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保障金融对现代农业园区、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精心筛选项目,完善项目贷款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政法委、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林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金融办、政府法制办、县农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全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金融领域重大问题和重大改革的研究决策,提升金融服务力量。

  (二)加强对金融政策知识的宣传。以网站、电视、微信、手机短信及主流媒体为载体,加强金融政策、金融知识、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识别能力和维权能力。同时,邀请知名金融专家开展金融大讲堂活动,组织好金融常识和金融创新服务的宣传培训工作。

  (三)加强对金融工作的考核力度。制定镇坪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加大金融及地方性融资机构在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小微企业发展和“三农”资金投放的考核力度,引导信贷资金大力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调节及激励导向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切实有效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