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67-2016-2186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09-23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决算说明
㈠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重点及职能工作。
(1)职能工作。①及时交办办理中、省、市要结果信访案件和县自立信访案件,依法督促检查,及时报结案件;②按规定做好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转送,依法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规范“一站式”联合接访工作流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③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排查交办,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④深入推进群众点名接访、领导干部包案下访约访长效机制,做好“一控双降”,巩固“三无县”创建成果;⑤做好中、省、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及驻地值班工作;⑥做好基层信访干部培训工作。
(2)重点工作:①做好信息公开;②组织完成县下达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③做好“一控制两下降”,巩固“三无县”创建成果,交办信访事项到期办结率95%以上;④至少创新一项工作机制或工作经验受市级以上通报表扬、表彰或推广;⑤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完成县下达的上稿任务;⑥完成县上安排的年度计生工作任务。
2. 中心工作。
(1)创建工作:完成县上安排的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化先进县创建年度工作任务。
(2)美丽镇坪建设:完成县上安排的美丽镇坪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3)旅游兴县:完成县上安排的旅游兴县年度工作任务。
(4)招商引资:完成县安排的策划包装项目任务、当年新引项目任务、当年到位资金任务、援建招商项目任务。
(5)争取专项资金:完成县安排的到账专项资金任务。
3.党的建设。
(1)按照《镇坪县2015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按照《镇坪县2015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按照《镇坪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4)按照《镇坪县2015年度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实施考核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5)完成县上安排的综治维稳暨平安创建和信访工作年度工作任务。
(6)完成县上安排的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7)完成县上安排的贴心服务及精准扶贫年度工作任务。
三、基本概况
信访局有正科级退休人员6人,在职在岗人员8人,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体制。
四、部门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5年收入决算为12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34万元,其他收入8.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3万元,专项及发展支出0.91万元
附件:镇坪县信访局2015年度决算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