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6-2192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6〕187号 |
公开日期: | 2016-09-26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正值胡蜂活动频繁期,极易发生蜇人伤亡事件,为进一步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市政府备忘录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办发〔2016〕128号)要求,结合我县胡蜂防治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气候干燥、高温少雨,气候条件适宜胡蜂大量繁殖,胡蜂每年5至10月活动频繁。人被蜇伤后会出现过敏和毒性反应,严重的可导致死亡。当前农林产品收获期与胡蜂活跃期叠加,且蜂巢隐蔽,一旦无意识侵犯其活动区域,极易引发群体攻击,再加上部分群众缺乏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极易发生胡蜂蜇人引起的伤亡事件。各镇和相关部门要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范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防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县卫计系统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全力做好救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病例筛查,加强镇村医疗机构培训,配齐治疗急救药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使蛰伤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若出现伤情,要根据病情采取针对性救治和护理措施,实行集中管理、分类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不现出新的死亡病例,尽最大努力降低致残率。要开辟绿色通道,对胡蜂蛰伤患者一律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决不因费用问题耽误和影响救治;要将困难患者列入大病救助。县民政部门要做好死亡患者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
三、加大宣传防范力度。各镇和县农林科技、卫计等部门要通过编写胡蜂防治小册子、印制宣传单,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传讲解防范知识,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科普宣传等多种办法,普及预防方法,强化应急处置常识的普及,增强群众预防和自救能力。要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科学的防治观念,防止引起群众恐慌。县教体部门要扎实做好对学生的防控教育工作,县文广旅游部门要在景区景点宣讲预防知识和紧急救治方法,提高防范意识。
四、开展重点灭杀工作。县农林科技、消防部门要充实专业灭杀队伍和应急处置力量,各镇村要迅速组织专业和业余灭杀队伍,开展人群集聚区的胡蜂灭杀工作。特别要对公路沿线、集镇村庄周围、学校周边、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域,集中开展灭杀工作;对危害严重的地方或人力无法灭杀的死角,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设立警示标识,确保不再发生意外。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胡蜂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全县胡蜂防治协调工作组,下设防控、救治、宣传三个工作组,防控组组长由县农林科技局局长陈超兼任,救治工作组组长由县卫计局局长陈俊才兼任,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县文广旅游局局长龙英兼任。县农林科技、卫计、教育等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镇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胡蜂防控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六、要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当前胡蜂防治工作。各镇政府和县农林科技、卫计等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灵通信息,加强防范,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工作纪律。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胡蜂伤人,坚决避免发生新的死亡病例,对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力、救助不力而发生新的胡蜂蛰人死亡病例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