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42-0021-2016-2244 发布文号: 〔2016〕90号
公开日期: 2016-10-18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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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4-2030)(第一章至第七章)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

  第二章 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战略 2

  第三章 人口与城镇化发展 4

  第四章 城乡空间一体化布局规划 4

  第五章 城乡空间统筹规划 10

  第六章 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规划 12

  第七章 旅游业发展一体化规划 15

  第八章 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规划 17

  第九章 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规划 19

  第十章 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2

  第十一章 城乡综合防灾规划 26

  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 27

  第十三章 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对策和措施 27

  第十四章  附则 28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从镇坪县目前的发展来看,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的需要;二是集约利用城市空间,建设现代化中小城市的需要;三是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五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镇坪的需要。

  第2条 指导思想

  立足于镇坪实际,以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城镇化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经济为核心,以产业为支撑,以基础设施为载体,以社会保障为后盾,全面提高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在整体经济实力大幅度增强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新农村、新体制、新农民、新产业建设,实现农民市民化、农村环境生态化,缩小城乡差距,形成城乡互动共进、融合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走出一条具有镇坪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新路。

  第3条 规划原则

  1、集约高效原则

  2、城乡统筹原则

  3、生态文明原则

  4、社会和谐原则

  第4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8)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试行)(2010)

  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

   《陕西省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9)

  2.相关规划

   《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 《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 《陕南地区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

   《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 《镇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0)

   《镇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 《镇坪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

   《镇坪县村庄布局规划(2005-2020)》

   《镇坪县旅游业发展规划(2010-2025)》

   《镇坪县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

   《镇坪县循环工业发展规划(2013-2020)》

   《镇坪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3)》

  3.其他

   《镇坪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年鉴》(2005-2010)

   2008-2010年镇坪县、各镇政府工作报告

   镇坪县各镇、各部门相关基础资料

   镇坪县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要点的文件、谈话和会议意见

  第5条 规划期限

  基期:2013年

  近期:2014-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6条 规划范围

  为镇坪县县域范围,总面积约为1502.45平方公里。

  第7条 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1.突出三个主题

  突出县域功能要素集聚;突出县域整体协调发展;突出协调管制和资源、生态保护。

  2.把握四大重点

  综合研究县域发展条件,把握县域整体发展方向,明确镇坪县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以县域城乡空间结构为骨架整合县域城镇、产业空间以及各类环境资源,协调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的关系;明确界定县域管制分区,制定分区管制策略;统筹县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布局。

  第二章 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战略

  第8条 发展战略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大力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

  第9条 战略定位

  ——“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城乡建设”三位一体统筹协调发展的国家级生态县;

  ——发展现代农业、循环工业、生态旅游业为一体的生态经济产业;

  ——交通便捷通畅、城乡有机互动、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鲜明地域文化风韵与特色区域景观风貌的美丽镇坪;

  ——基于镇坪陕、鄂、渝两省一市交汇地的区位把镇坪发展为独具山水和生态景观特色的县域大景区。

  第10条 战略目标

  加快城乡统筹的发展进程,注重城镇化质量的提高,率先形成“以城带乡、以旅促城、城乡互动、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实现镇坪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高能耗工业向低碳工业转变、资源导向型旅游业向生态文化型旅游业转变、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经济主导向综合协调发展转变等五大转变。

  第11条 发展思路

  1.总体思路

  以十八大的“五位一体”为总体部署,坚持民生为本,走生态立县、产业富民、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的循环发展思路,奋力建设美丽富裕镇坪,调整产业结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全面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努力打造实力镇坪、美丽镇坪、绿色镇坪、和谐镇坪。

  2.分步思路

  以产业一体化发展为基础,以现代化城市社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导,以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为支撑,以体制创新、体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保障,按“三分区、两步走、两大类、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形成三分之一人居住县城、三分之一人居住城镇和社区,三分之一人居住农村的城乡人口空间分布格局,推进镇坪县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12条 战略重点

  1.城乡规划一体化

  坚持规划先行,用城乡一体化的理念统领全县总体发展规划,高起点完善经济社会各类分项规划,构建功能完善、产业互补、布局合理的城乡统一规划体系,绘制全县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蓝图。

  2.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

  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农畜业龙头向基地和农户辐射,服务业向生产生活靠拢,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间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加快构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3.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以网络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城乡交通、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衔接。

  4.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

  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倾斜力度,实行城乡社会事业统筹规划、一体发展,推动城镇优质社会事业资源进入农村,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5. 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建设

  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保治理,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13条 战略重点

  镇坪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战略措施为:强化重点、统筹发展、加强协作。

  1.强化各级区域经济中心,增强中心辐射带动效应

  2.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环境

  3.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奠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物质基础

  4.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经济实力

  5.统筹城乡社会力量,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6.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

  7.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

  第三章 人口与城镇化发展

  第14条 城乡人口预测

  规划近期(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5.3万人,

  规划远期(2030年)县域总人口为5.6万人。

  第15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近期(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45.8%。

  规划远期(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57.9%。

  第16条 劳动力转移分析

  1.劳动力转移现状

  从转移去向看,一部分主要去向为西安,一部分主要去向为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主要从事采矿业、建筑业、机械加工、电子装配和餐饮服务业。

  2.劳动力转移对策

   铺设劳务输出平台,加强宣传,提高对劳务输出工作的管理。

   建立数据库,动态管理。完善组织网络体系,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劳务输出援助基金,提高务工人员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 健全服务保障制度,切实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城乡空间一体化布局规划

  第17条 城乡居民点空间布局规划

  1.空间发展战略

  规划确定镇坪县居民点空间发展战略确定为:迁村并点、序列发展。

  至规划期末人口分布为:未来城镇人口将向县城和曾家镇集聚,并形成三个三分之一人口聚集模式:三分之一人居住县城、三分之一人居住城镇和社区,三分之一人居住农村的人口聚集模式。

  2.空间发展结构

  采用点---轴发展模式,规划镇坪县将形成“一主一副两轴”的“Y”字型空间结构。

  一主:以镇坪县城(主城区、钟宝组团)为中心,形成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一副:以曾家镇为县域副中心城镇。

  两轴:沿平镇公路形成县域城镇发展主轴,沿省道207形成县域城镇发展副轴,两者共同构成县域城镇发展主骨架。

  第18条 城乡居民点等级规模体系

  Ⅰ级:为中心城区,即镇坪县城(包括主城区、钟宝组团)。规划人口规模近期为1.7万人,远期为2.0万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Ⅱ级:为县域副中心,即曾家镇,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0.7-1.2万人。

  Ⅲ级:为建制镇和新型社区,建制镇为牛头店镇、曙坪镇,新型社区为洪石社区、上竹社区、小曙河社区、华坪社区,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0.3-0.7万人。

  规划县域规模等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县域各城镇规划与建设应以城镇体系结构确定的职能分工和人口规模为指导,以保证城镇体系整体协调发展。

  镇坪县城镇驻地人口规划表                单位:万人

        

       第19条 城乡居民点职能体系

  镇坪县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第20条 重点区域一体化建设

  规划应按照“做美县城、做强副中心、做好新型社区”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21条 村庄撤并迁建

  1.村庄撤并迁建类型

  依据村庄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发展潜力、自然环境等,将村庄建设类型分为自然消亡型、迁建型、保留发展型、建设发展型、城镇化发展型。

  (1)自然消亡型

  现状人居环境较差,居住人口较少,交通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无法配置。

  (2)迁建型

  现状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受不良地质灾害影响的,特别是少数居住在水库淹没区范围内的村庄要求近期搬迁。

  (3)保留发展型(基层村)

  现状有一定规模,但发展潜力不大,短期内难以迁并的村庄。规划要控制村庄建设用地的扩大,在现有用地内部对村庄布局进行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允许村民住宅在不扩大村庄建设用地外延的前提下进行旧村改造。

  (4)建设发展型(中心村)

  现状村庄有一定规模,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对周边村庄人口有较强集聚作用,是村庄发展的重点,规划期内以村庄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为主,并允许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要求进行各项建设。

  (5)城镇化发展型(政府驻地村及城郊村)

  依据城镇总体规划或建设规划,位于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按照小城镇规划要求,进行城镇化建设。

  2.村庄撤并迁建规划

  镇坪县村庄撤并迁建规划表

  3.行政区划调整

  镇坪县将撤销镇坪县白家乡并入城关镇,撤洪石乡、上竹乡、华坪乡、小曙河乡、曙坪乡的建制,相应设立镇的建制。至此,镇坪县下辖9镇:城关镇、曾家镇、洪石镇、牛头店镇、上竹镇、曙坪镇、小曙河镇、钟宝镇、华坪镇。

  规划钟宝镇并入中心城区,改为钟宝组团;洪石镇并入曾家镇,改为洪石社区;上竹镇并入城关镇,改为上竹社区;小曙河镇并入曙坪镇,改为小曙河社区;华坪镇并入钟宝组团,改为华坪社区。至此,镇坪县下辖1县城3镇4社区:中心城区、曾家镇、牛头店镇、曙坪镇、洪石社区、上竹社区、小曙河社区、华坪社区。

  第22条 城乡居民点发展引导

  1.镇坪中心城区

  以绿色生态产业为依托,全域旅游为特色的门户型山水园林县城。

  2.曾家镇副中心

  大力培育专业化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成为县域旅游的重要功能节点,同时以具备承担农产品集散中心或加工基地和农业信息、技术推广与文化教育等基本功能为标准,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加强城镇规划管理,提高城镇设施水平。副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建设投入,重点抓好供水、排水、道路、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通信网络建设,完善文化教育卫生设施,促进农村人口、乡镇企业、农村商贸、服务设施等向中心镇集中。鼓励和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创业,形成城镇化和工业化齐头并进,产业调整和劳动力转移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镇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应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应能够服务整个镇域,同时应具有辐射建制镇的能力。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标准应能满足本镇基本生产、生活要求。

  3.建制镇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原则,建设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城镇,促进小城镇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成为适宜生活、旅游的小城镇。

  镇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应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应能够服务整个镇域。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标准应能满足本镇基本生产、生活要求。

  4.新型社区

  严格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同时要为迁并居民预留土地。以非耕地为主建设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120平方米;以占用耕地建设为主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80~100平方米。

  要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组织搞好村庄道路、供水等设施建设,加强村庄环境整治;结合移民定居,搞好农民村庄居住点的建设,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设住房。同时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5.行政村及安置点

  严格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以非耕地为主建设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120平方米;以占用耕地建设为主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80~100平方米。

  改建、扩建型村庄规划建设应综合调整、完善村庄各类用地,注重原有村庄空间格局的延续,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景观的完善和配套建设。保护利用传统街区和有文物价值的建(构)筑物。新建型村庄规划建设应充分利用地形,集中紧凑布局,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注重环境景观效果,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

  规划撤并的村庄,除危房维修之外,应停止所有的集体和个人建设活动。城镇内以及城镇周边纳入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应根据城镇整体规划严格控制其建设活动,并逐步进行改造。

  第23条 城乡居民点体系建设措施规划

  1.城乡居民点体系构建要与区域城镇体系格局相适应

  2.城乡居民点体系构建要与基础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

  3.城乡居民点体系构建要增强城乡居点的集聚性

  4.城乡居民点体系构建要确定合理的城乡居民点体系的空间结构

  5.城乡居民点体系构建要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第24条 移民搬迁安置

  1.移民搬迁对象

  (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

  (2)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3)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4)距乡镇、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5)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6)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2.安置规模

  到2020年,镇坪县将全面完成0.66万户2.2万人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其中,全县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940户3008人,扶贫移民搬迁3246户11645人,生态移民2416户7731人。

  3.移民搬迁安置要求

  各镇严格按照“四有四配套”(“四有”即:农村新型集聚社区有选址意见书、地勘资料、规划草图、住建部门审批意见;“四配套”即:配套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绿化环卫标识、水电路堤基础设施)的标准全面启动移民搬迁安置新型集聚社区规划工作。

  4. 移民搬迁安置布局规划

  镇坪县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将在县域范围内根据实际现状,规划一类搬迁安置点三个,二类搬迁安置点31个。

  镇坪县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布局统计表

  第五章 城乡空间统筹规划

  第25条 禁止建设区

  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基础设施廊道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镇坪县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处,化龙山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一处,三道门自然保护区。规划应依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对保护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开发。

  水源保护区:镇坪县有省级水源保护区一处,位于城关镇石砦河,流域面积33.8平方公里。县级水源保护区9处,分别位于各镇饮用水源地所处流域。

  管制措施:

  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城镇水源地及其保护区,不得向水源地保护区排放污染物;

  鼓励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植树种草。水源保护区的土地不得作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用地使用;

  水源保护区的开发建设用地占总用地的比例控制在0.5%以下;

  不同城镇共有的水源地应由共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各自为政、无序和恶性开发。

  文物保护单位:镇坪县共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包括洪恩寺遗址、新华村民窑、九个包、光华村清代民居、冉家坪民居、洪石崖墓、曾家镇崖墓群、友谊村古墓群、冉家坪墓群、大坪墓群、白土岭寨址、新石器遗址、鸡心岭古栈道遗址、大营盘遗址、茶店村僰人悬棺等。应参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进行管制。

  管制措施:

  按照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注重保存历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历史文化遗产与其他建设区之间划出一定的空间区域作为隔离、保护及过渡性的地带;

  对尚未列入保护的文物、历史文化地段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并及时进行鉴定,对有价值者申请相应保护级别。

  基础设施廊道:指满足区域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铁路、高压线通道设置所必须预留的两侧最小控制距离。主要包括交通廊道、供电线路廊道等。

  管制措施:由省、市、县人民政府按照交通线路规划设计方案共同划定区域性交通通道“红线”,红线内用地不得进行其他永久性开发;

  省、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红线管制要求进行监管型管制;

  预留110KV供电线路通道,通道宽度在城(镇)区内控制宽度60—75米,其他区域控制宽度100米,在控制宽度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供电线路通道应结合区域性交通通道布置,尽量利用丘陵、山地等不宜建设用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于南江河沿岸地区除适宜建设区以外的地域、主要沟谷地区,具体范围由《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确定。本区要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严格管制。

  第26条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包括风景名胜区、矿产资源保护区、一般耕地、园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

  风景名胜区:主要包括鸡心岭风景区、化龙山自然保护区、三道门风景区、药王山风景区、大三峡水库风景区、獐子场风景名胜区、浪河水库风景名胜区。

  管制措施:遵循“适度开发”的原则,区内实现全面绿化、禁止开山取石、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核心保护区内严禁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类工程建设,严禁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也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外围的建设项目应确保对风景名胜区无污染,并在景观风貌上相互协调;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用地占总用地的比例控制在0.5%以下。

  矿产资源保护区:是县域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区,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加以引导,协调区域矿产资源开发与居民点体系建设、环境生态整治的关系是区域管制的首要任务。

  管制措施:

  实施新建矿山企业准入制度,建立资源开发回收、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安排建设用地,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加强三废治理,防止对土地、水、居民点和大气的破坏和污染;

  加强采矿企业的选址管理,杜绝在重要风景旅游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城镇、中心村、高速公路、国家和省级公路等重点保护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

  一般耕地、园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按照镇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管制。

  第27条 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包括城镇重点建设区、城镇允许建设区、新农村建设区。

  城镇重点建设区、城镇允许建设区:包括中心城区和其它建制镇由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本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

  管制措施:

  在县域各类建设用地中,应重点保证该类建设用地供给,建设用地年度供给计划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国土与城建部门协同确定;

  合理引导城区发展,以优化整合、集约发展为未来发展方向,充分挖掘城镇的用地潜力,不断优化、整合现有发展空间,完善相应的城镇功能;

  加强各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做好用地开发强度、开发时序的分区划分,并提出各分区相应开发强度的控制指标。城市公园与绿地等开敞空间纳入本区控制范围。城乡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和服从各城镇的总体规划,各项建设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乱占乱建。

  镇坪县城和各建制镇建设活动具体由县城建部门实施管制。引导政策性城镇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向本区倾斜。

  城镇重点建设区、城镇允许建设区是县城公共财政的重点投入区,以保证其发展的活力,较高等级或规模较大的公共设施、商业设施应优先考虑在该区布置;在用地上可具有一定的混合性(如商业与居住混合);在交通设施方面,要考虑人流和车流的疏散,方便与外界联络,可达性强。

  城镇生活区中对于高标准的新建居住区,要求保持30%以上的绿地率;对于建制镇居住生活区需要制定相应的改造计划,逐步进行环境整治与改善,向更好的生活环境水平过渡。

  新农村建设区:包括规划确定的村庄、控制发展的村庄,到2030年村庄总数调整到53个,村庄建设用地118.78公顷。本区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

  管制措施:

  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规模,人均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下,规划确定的控制型村庄不再安排建设用地;

  严格执行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废弃居民点用地的复垦和旧村改造;

  搞好乡村居住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合理确定设施布局、建筑标准及建设步骤等,实现科学规划,有序建设;

  严格控制在乡村居民点建设污染型工业企业,在中心村、重点发展村庄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28条 五线管制

  1.红线

  红线指县域内公路及大型交通枢纽(公路客运站、货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用地的控制界线。规划区内包括:安巫高速公路、207省道和各级普通公路,以及公路客运站、货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的控制线。

  安巫高速及其引线两侧2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207省道非城镇建设区段20米之内禁止建设,考虑到镇坪县用地紧张的实际情况,207省道穿过城镇建设区的部分按地方标准执行。

  2.绿线

  绿线是指区域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划区范围内包括:自然保护区、重要自然景观地、基本农田、生态林和防护绿地;县域内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中已建设和计划建设的林地;城镇外围的环状防护绿地和楔形防护绿地;高速公路、国道两侧20米—50米范围内的防护绿地,其他道路两侧10米—20米范围内的防护绿地。县域绿线的管制参考《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执行。

  3.蓝线

  蓝线是指区域内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的保护范围包括河道水域、滩地、堤防、护堤地、岸线等河道管理范围,以及因河道拓宽、整治、防洪排涝调蓄区、河道绿化、生态景观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护区。规划区范围内包括:所有河流湿地。县域蓝线的管制参考《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执行。

  4.黄线

  黄线是指对区域发展全局有影响的、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大型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规划区范围内包括:交通设施廊道、面状重大交通设施、水库及水源地、输水管渠及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发电厂、变电站、热力站、天然气门站等的控制线。县域黄线的管制参考《城市黄线管理办法》执行。

  5.紫线

  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规划区范围内包括:所有县级以上文物的保护控制范围,以及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典型乡土景观的地域。县域紫线的管制参考《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规划

  第29条 产业发展思路

  镇坪县产业发展要紧扣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目标,围绕“富民强县、循环发展”两大主题,坚持“绿色生态+绿色资源+绿色产业”的“镇坪模式”,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培育壮大绿色优势产业。

  按照“农业由大变强,工业由粗变精,服务业由低变优”的思路,以“做特一产、做大二产、做强三产”为目标,三产联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业产业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保持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加快发展旅游业,不断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此带动镇坪经济快速发展。

  第30条 产业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新型特色产业城市目标,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富民、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战略不动摇,形成“一三相融、接二连三“的产业发展格局,做强做大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打造特色明显、布局合理、资源集约、关联配套、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

  第31条 产业发展规划

  1.第一产业

  (1)发展思路

  推进农业产业升级,促进产业富民

  (2)发展定位

  坚持以现代农业的理念统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镇坪县中高山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园,建立“猪-沼-蔬菜”和“林-菌-苗木”两个循环产业体系,培育中药材种植和林麝、大鲵养殖两大特色支撑,构建以生猪一县一业为主导、一业带多业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基地建设。

  (3)发展规划

   全力推动“猪-沼-蔬菜”循环产业体系建设

   探索推动“林-菌-苗木”循环产业体系建设

   鼓励推动中药材种植和林麝、大鲵养殖特色产业体系建设

  2.第二产业

  (1)发展思路

  助推工业经济提速,促进工业强县

  (2)发展定位

  牢固树立“工业强县、工业富县”理念,立足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资源优势,坚持改造传统工业与培育新型工业并重,抓住关键环节,助推清洁能源加速发展,促进矿产工业提速增效,扶持食品工业迅速成长,加快制药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全面助推工业经济发展。

  (3)发展规划

   着力打造清洁能源发展基地

   竭力促进矿产工业提速增效

   大力扶持食品工业迅速成长

   加快制药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3.第三产业

  (1)发展思路

  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促进旅游兴县

  (2)发展定位

  加强陕、渝、鄂地区的经济贸易合作,发挥镇坪的“旅游、贸易、仓储”三大功能,进一步强化生态旅游业的龙头地位,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努力构建镇坪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3)发展规划

   大力发展旅游业

   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

  第32条 产业发展布局

  一轴:以南江河干流水能开发为重点,建设以水能发电为主体,融防洪、供水、养殖、灌溉、旅游于一体的水电产业主导开发轴。

  三区:将县域产业分为北部、中部和南部三个片区。

  北部特色种植养殖、矿产资源开发片区:包括曾家镇、牛头店镇,发展以葛根、绞股蓝、林麝、黄连、黄精、党参、天麻等药材种植和生猪养殖为重点的特色种植养殖,以中华绿花岗岩、煤炭等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产业。

  中部现代制药研发、绿色食品加工、旅游接待服务片区:包括城关镇和钟宝组团,主要发展现代中药制药和研发,绿色食品加工和富硒食品加工,旅游接待服务。

  南部生态休闲旅游片区:主要包括曙坪镇,主要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和农家乐等产业。

  八园:富硒农产品加工园、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园、绿色农业科技创新园、猪-沼-菜-园有机生态循环示范园、陕南特色中草药材生产园、林-苗-果-菌循环利用园、特色生态绿色高效养殖园、原生态保护林木园。

   富硒农产品加工园

  面积与建设地点:面积为160亩。建设地点分3个区域,中心区位于镇坪县城关镇,副中心区分别位于县北的曾家镇及县南的钟宝组团。

  功能:对园区生产的各种果品、蔬菜、粮食、肉食品等农产品的贮藏、加工、包装、销售,同时进行绿色产品品牌宣传,品牌的保护。

  (3)规划内容

  农产品贮藏包装物流区:占地60亩,分3个区建设,各区占地20亩。该区域以园区所产农产品加工为主,兼顾园区外各企业所发展的特色产品的分级和包装。建造加工车间250平方米,安装生产加工线1条,主要进行果蔬商品化、净化包装生产,配套设备120万元。其中建设蔬菜加工前期处理车间150平方米,净菜加工车间100平方米,冷冻库500平方米,预冷暂储藏车间180平方米,气调库1个,储藏能力2000吨,生产资料库1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250平方米购置冷藏车2辆。

  农产品加工区:占地100亩。该区域以园区所生产的农产品加工为主,绿色农业特色文化产品销售为辅。入住企业10家,主要包括肉食产品加工、蔬菜加工、食用菌加工、山区特色产品深加工包装等,建造园区农产品展示大厅200平方米,生产流程多媒体展示室150平方米,团队购买接待室100平方米。

   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园

  (1)占地面积:300亩,规划于镇坪县农科所东侧云盘山。

  (2)主要功能:将绿色现代农业生产与农村文化景观相结合,展示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工艺、生产设施、生产机械、新型优良品种。包括绿色菜园、绿色果园、绿色花园等。

  (3)建设内容:以生态观光与生态餐饮有机组合为内容。

   绿色农业科技创新园

  (1)占地面积:200亩,位于镇坪县农科所南侧区域。

  (2)主要功能:围绕中高山优质玉米杂交种选育,绿色蔬菜果品与绿色畜牧产品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引进筛选新品种,组装配套新技术、消化吸收新成果,展示温室结构、设施设备、节水灌溉、营养液精准化管理、作物新品种、病虫害防治新设备与新技术。

  (3)规划内容

  新型温室的展示:充分利用当地光照资源,展示利用太阳能光伏塑料膜在不影响温室生产的前提下进行发电,利用温室发电可以完全满足温室生产用电需要,同时部分供应其他温室。规划建设温室10000平方米。

  优质新品种选育、引进与水肥精准化管理技术研究基地。占地50亩,绿色产品生产的关键技术之一是精准化施肥,实现无肥料污染。建立实验室500平方米,购置营养液测量、配方施肥、产品质量检测等相关仪器设备,建造三连跨连栋温室2栋,建设面积6800平方米,占地面积15亩,主要进行太空蔬菜育种新品种展示、不同作物精准化施肥与肥料与产品质量化验。温室配套安装风机湿帘湿度调节系统,补光灯,遮阳网和节水灌溉等设备。建立露地玉米新品种筛选区14亩。

  病虫害防治技术创新区。露地作物试验田50亩。主要开发研究适宜于陕南山区栽培的野生蔬菜、果树新品种和野生植物,为园区生产及当地农民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节水灌溉设施设备集成示范基地。占地50亩,建立蓄水池1个,管网埋设,全面引进滴灌、微灌、喷灌、微喷、涌泉灌等国内外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科学合理设计固定喷头及出水口,保证水分的及时有效供应。

  养殖示范园区:主要进行生物资源开发,作物组培脱毒等。

   猪-沼-菜-园有机生态循环示范园

  (1)面积与建设地点:3万亩,由1个核心区,5个示范园区和20个生产基地单元组成,核心区位于镇坪县钟宝组团,占地面积500亩;5个示范园区分别分布于曾家镇、牛头店镇、钟宝组团,每个面积为1500亩以上,20个生产基地分布区全县各乡镇,每个单元区面积为1100亩。

  (2)功能:以蔬菜、果园和养猪为生产为内容,依沼气池及生物发酵为纽带,以现代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及信息化管理技术为核心,展示现代农业有机生态循环农业结构构成、循环机理、产品生产、生态体系等。

  (3)规划内容

  依据当地环境特点,核心区、示范园区和生产基地均由3个部分组成,每个分区主要有以下内容:

  标准化现代绿色养猪场:总占地面积100亩,建设一个年出栏量为1万头肉猪和2万头仔猪的现代化生态养猪场。养猪场包括两部分,一是优良仔猪生产场,采用现代饲料喂养法养殖。主要繁育优良仔猪,满足周边农民对优良仔猪的需要。二是育肥猪场建设,育肥猪场采用生态发酵方式进行主场设计与养殖。以生产绿色无公害猪肉为核心,展示绿色无公害猪肉生产技术。同时,猪场产生的有机肥将为园区园艺作物与粮食作物生产提供有机肥料。

  猪场污物有机处理区:占地面积5亩,对养猪场产生猪粪采用沼气和微生物发酵两种方法进一步处理,生产沼气沼渣和有机肥。

  绿色蔬菜与果园标准化生产区:建造节能拱棚400亩,其中种植蔬菜200亩,果树200亩,露地蔬菜或果园若干亩,产品均达到绿色产品质量要求。引进目前国内外先进的高效有机无土栽培技术,主要根据栽培作物的种类配置不同有机营养液进行浇灌,采用有机质作为栽培基质,建立基地100亩;有机质混合作为栽培基质,建立100亩,其中有机质可以利用林园中的残枝枯叶、蘑菇菌棒废料和猪粪、鸡粪等经过高温发酵后的腐熟物,配套雨水收集系统,采用微喷、滴灌设备进行蔬菜生产。生产过程中始终贯穿标准化管理措施,凸显有机栽培技术在日光温室蔬菜品质好、档次高的特点。

   陕南特色中草药材生产园

  (1)占地面积:总面积1万亩,分核心区、示范园区和生产基地3个级别建设,核心区500亩,示范园区4500亩,主要分布在华坪社区、小曙河社区;生产基地5000亩,分布于全县浅山区。

  (2)主要功能:按照中草药材生长要求的环境条件,以有机栽培技术为主体,进行标准化生产,按照GAP标准化生产进行种植和管理,使相应SOP技术规程起到示范、推广、带动作用。

  (3)建设内容:依据区域范围内的中草药材资源特点,以构建陕南高原特色药材市场,满足省内中草药品加工需要,提高农民经济收益为目标,选择黄连、玄参等大宗中草药材品种,按照GAP标准化生产要求,采取先示范后推广、边示范边推广的原则,推进中草药材GAP标准化生产与示范。

   林-苗-果-菌循环利用园

  (1)占地面积:18万亩。

  (2)主要功能:主要进行木材林、干果林,园林苗木和食用菌生产,体现“林-苗-果-菌”循环链,发挥特色,提高效益。

  (3)建设内容:由核心区、示范园区和生产基地3个层次构成,其中核心区1个,位于城关镇,示范园区5个,分别位于曾家镇、牛头店镇、曙坪镇、钟宝组团、华坪社区,同时建设若干个生产基地分布于全县5个镇。

   特色生态绿色高效养殖园

  (1)占地面积:5000亩,其中乌鸡特色养殖示范园区分布在洪石镇,大鲵特色养殖示范园区主要分布在上竹社区和牛头店镇,林麝特色养殖示范园区分布在城关镇。

  (2)主要功能:主要进行林麝、大鲵、乌鸡特色养殖示范等。

  (3)建设内容:建立核心区3个,包括特色乌鸡、林麝、大鲵各1个,示范园区9个,其中乌鸡5个,大鲵2个,林麝1个,同时建立生产基地15个分布在洪石社区、上竹社区、牛头店镇和城关镇。每个生产区主要包括养殖设施、配套设备、养殖圈舍、养殖排污与污物处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建设圈养圈舍,圈养场,排污与污物处理设施。

   原生态保护林木园

  (1)占地面积:1万亩,分布在全县。

  (2)主要功能:保护和展示陕南山区树木资源,繁育苗木良种,开展植树造林,美化现代新农村环境卫生、村容村貌、节能减排等绿色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理念。

  (3)建设内容:原生态林建设主要包括在园区北部及周边引水上山,植树造林。在环境景观达到一定程度后,可以开发利用。在生态林建设的同时,安装风能发电设备,进行发电。

  第七章 旅游业发展一体化规划

  第33条 总体定位与发展方向

  1.总体发展思路

  依托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利用山体、河流、公园、古村落、交通、生态廊道等要素打造体现镇坪文化特色的

  旅游景观,在全县范围内以省道和乡村路为绿色廊道,架挂着美丽的乡村、乡镇,将全县的乡镇和村庄作为旅游服务基地进行建设,实现全域旅游,把镇坪发展为全面满足游客体验需求的综合性旅游、开放式旅游目的地。

  以“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名片效应’为依托,倾力打造‘自然国心’旅游品牌,加强景区开发建设,发展镇坪生态旅游”为总体发展思路,以绿色生态为主线,人文景观为补充,以县城为中心,借势发展以绿色生态、休闲养生、消夏避暑为主题的特色旅游, 着力建设秦巴山水休闲养生度假驿站。

  2.发展定位

  总体发展定位—集生态功能、康体养生、休闲度假、游览观光、乡村休闲、人文体验、环境教育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具有

  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极品养生休闲度假圣地。

  功能定位—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养生康体。

  目标定位—秦巴山水国际休闲度假圣地、中国最佳原生态体验旅游县、中国“国心”旅游目的地、陕鄂渝旅游度假中心、陕西旅游南大门。

  3.宣传口号

  在形象定位的指导下,面向关中、川北、鄂西北、西北市场,以“药水”为核心,围绕森林旅游、山水旅游、养生保健的开发,设计宣传口号:

  自然国心•养生镇坪

  绿色镇坪•巴山药乡

  中国自然国心,秦巴生态明珠

  自然国心,灵秀镇坪

  巴山碧水秘境•巴蜀养生山城

  陕渝鄂原生态金三角

  第34条 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

  镇坪旅游规划为三个区域:北部历史遗迹旅游片区、中部休闲度假旅游片区、南部生态旅游片区。

  北部历史遗迹旅游片区:以新石器遗址、曾家镇墓崖群、棘人悬棺、友谊村古墓群和浪河水库为依托的北部历史遗迹旅游片区。

  中部休闲度假旅游片区:以化龙山自然保护区、三道门森林公园、飞渡河景区、獐子场风景区、大三峡水库旅游区、上竹民俗文化旅游村、洪恩寺遗址为依托的中部休闲度假旅游区。

  南部生态旅游片区:以自然国心(鸡心岭)、天生桥风景区、药王山风景区、大营盘遗址为依托的南部生态旅游片区。

  第35条 旅游产品与旅游线路

  1. 旅游产品规划

  旅游产品规划为:一张名片、二个主题、三大商品。

  一张名片:化龙山;

  二个主题:休闲度假、养生保健;

  三大商品:中药材系列、腊肉系列、动物系列。

  镇坪县旅游产品发展体系

    2.旅游线路组织

  (1)区际旅游线路

   生态旅游黄金三角

  镇坪化龙山——重庆小三峡——湖北神农架

   区域旅游走廊

  西安——安康——镇坪——长江三峡——湖南张家界

   区域生态旅游线

  西安——安康——镇坪——重庆小三峡——湖北神农架

   民俗文化旅游线

  西安——安康——镇坪——武当山

  (2)区域旅游线路

   生态旅游环线

  安康瀛湖——岚皋南宫山——平利天书峡——镇坪——平利女娲山——安康

  (3)县域内旅游线路

   历史遗迹游览旅游线路

  曾家镇崖墓群——新石器遗址——棘人悬棺——友谊村古墓群——洪恩寺遗址——大营盘遗址

   休闲度假旅游线路

  獐子场风景名胜区——三道门森林公园——县城——化龙山自然景区——上竹民俗文化旅游村——飞渡河旅游景区——大三峡水库旅游区

   生态观光旅游线路

  县城——药王山风景区——天生桥风景区——田园风光——鸡心岭风景区

   中药养生旅游线

  中药材科普观光基地——中坪生态民俗旅游村——药王山景区

   生态体验旅游线

  化龙山森林游乐体验区——浪河原始森林探险区——三道门森林公园——鸡心岭景区

  第36条 旅游发展对策

  1.融入安康旅游格局,强化旅游品牌打造

  2.明确客源定位,突出休闲度假功能

  3.以深度旅游为理念,深刻挖掘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