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6-2295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234号
公开日期: 2016-11-1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镇坪县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是县域综合经济实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我县落实“风清气正、安居乐业、齐心大干、富民强县”战略部署、打好“四大硬仗”的重要保障。根据《镇坪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主题,坚持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清障碍、优服务,强监督、提效率”为主线,着力解决影响我县民营企业落地难、发展难等突出问题,狠刹办事拖沓、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坚决惩治影响和破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政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务实廉洁的服务环境,使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更加宽松、发展氛围更加浓厚,成为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机制转作风

  1.严抓服务职能规范。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积极查找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大局意识不强、服务观念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管理不规范、流程不清晰、运转不顺畅、办理不及时、服务不热情等问题,切实加强民营企业落地的服务工作。(县优化办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县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严抓政务信息公开。各行政部门及服务行业单位必须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明确公开服务事项范围,规范、创新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部门职责,明确办事依据,实行办事流程公示制度,保障企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县优化办牵头,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局、县农林科技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3.严抓单位作风建设。各级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行政行为,发挥规章制度对作风建设的约束作用,健全跟踪督办问责机制,切实纠正和治理破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二)完善制度优服务

  1.实行向民营企业派驻包抓组和包抓员制度。建立一企一策一档机制,向市级民营企业派驻包抓组、县级民营企业派驻包抓员指导企业发展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夯实包抓责任,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县经贸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实行民营企业检查报备、缴费登记制度。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税务部门依法组织的纳税检查外,其他各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收费检查时,必须经县优化办同意并办理检查、收费报备手续后方可进行。(县优化办牵头,县物价局等部门配合)

  3.实行民营企业绿色审批通道制度。依托县、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民营企业绿色审批服务办事窗口,对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审批条件、办事程序进行全面清理,研究落实简捷的操作办法,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平,切实为民营企业者提供快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严厉查处促发展

  严格按照《镇坪县开展“为政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坪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方案》和《镇坪县县长“110”投诉举报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县长“110”举报平台作用,严肃查处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索贿受贿等影响和破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案件;着力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扯皮、消极怠工、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不履职、履职不力或不正确履职的案件;重点查处在民营企业发展落地过程中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围堵设障、故意刁难等人为阻碍民营企业建设的案件。下大力气优化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最优环境保障。(县监察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涉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环境保障工作,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广泛听取并征求民营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意见、建议,并提出解决办法,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和期限,认真进行整改。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保障民营企业落地生根、发展壮大。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和推进优化民营企业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各级各部门也要加大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稳妥做好舆论引导,在全县营造诚实守信、崇尚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自觉纠正本镇、本部门存在损害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如发现企业投诉举报问题属实,由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和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