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6-2298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6〕235号 |
公开日期: | 2016-11-2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防火三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镇坪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防火三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近期,安康市林业局对我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防火工作(以下简称“三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出了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扎实做好“三项”工作问题整改,切实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按照市上“三项”工作督查反馈意见,结合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防火三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责任,明确措施、查漏补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确保督查反馈意见得到全面落实,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整改任务
(一)各镇落实不力。一是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镇上无安排、无措施、无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情况排查等,村级护林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山流于形式,日志填写不真实,职责不清。二是防火制度落实不够,主要值班、交接班及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扑火队伍建设不真实,预案操作性不强。三是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不实,各镇没有落实护林员责任,没有发现情况报告等信息。
整改责任单位:各镇、国有林业总场
整改措施及要求:针对“三项”工作,各辖区迅速对存在问题及时安排落实,对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情况、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进行排查、检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村级护林员的巡山管护责任,建立每月定期报告制度及巡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不受破坏。
(二)宣传及培训不够。通过督查,各镇对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氛围不浓,部分村级护林员业务不熟,工作不清,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培训不到位。
整改责任单位:各镇、国有林业总场
整改措施及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及时组织村级护林员及扑火专业队伍的培训,进一步完善护林员工作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及任务,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辖区内严格林地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印制宣传纸,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力度不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排查不够,案件查处力度不够,未达到打击一处,震慑一方的效果。
整改责任单位:各镇、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整改措施及要求:对全县境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再排查,对排查的案件线索及时拿出具体处理措施,对相关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县公安局要从快从严进行处理。
(四)信息宣传报送、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三项”工作宣传报道力度不大,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不完整。各镇没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资料,防火资料整理不规范、不完整。
整改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各镇
整改措施及要求:县农林科技局、各镇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开展三项工作中好的经验及做法,营造良好的氛围。按照资料整理要求,及时收集资料,整理归档,迎接全省11月底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当前正处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阶段,各镇及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对“三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认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涉关单位要齐抓共管、共保共享、积极协调、主动配合,全力支持执法部门的执法、打击和办案工作,大力开展反馈问题整改,2016年11月中旬前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报送县农林科技局,县农林科技局综合全县整改情况后上报市林业等部门。同时,各镇、相关单位要结合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严格督查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县农林科技局要加强“三项”工作整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对整改慢、效果差、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镇、相关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