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6-2303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237号
公开日期: 2016-11-22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县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6〕3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5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全面加强和提升我县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度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小额扶贫保险是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在已推行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险种保障功能上的再优化和再提升,是全市首个针对城乡贫困和低收入群众意外保障、助力脱贫攻坚的新型扶贫保险,具有投入小、交费低、保障全、赔付高、手续少、赔款快、效果好等特点。做好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既是瞄准致贫返贫原因、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拓展财政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方式。各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加强政企协作、合力攻坚,着力构建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群众受益、广泛覆盖的农村保险扶贫体系。

  二、坚持原则,明确目标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愿保尽保、协同推进”的原则,深入扎实做好工作。根据安政办发〔2016〕155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全县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各镇要围绕今年目标任务(具体参保任务见附件),积极开展参保扩面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受益。总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16年11月16日前)。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会议,总结表彰2016年度小额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安排部署2017年度小额保险扩面工作。各镇根据各自情况,在11月17日前召开会议,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参保任务,搞好宣传动员。

  (二)整体推进(2016年11月17日—12月底)。以镇为单位,动员群众积极参保,并做好登记造册和保单填发。

  (三)保费归集(2017年1月底前)。全县统一归集保费时间定为2017年1月30日前,各镇要按时将保费上解指定帐户,上交投保名册,保证参保人员保费按时上帐、保险合同及时生效。

  三、强化措施,夯实任务

  (一)加强工作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杨小虎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赵发山、中国人寿镇坪支公司经理周冬波任副组长,县金融办、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局、卫计局、教体局、民政局、统计局、文广旅游局、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坪县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推动农村小额扶贫保险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金融办要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深入工作;县扶贫局要将农村小额扶贫保险纳入扶贫规划及政策体系,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工作;县财政局要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小额扶贫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县人社、民政部门要积极鼓励在大型社区和相对集中的村组社区,由公益组织、个人或者团体机构为农民购买农村小额扶贫保险提供资助;县卫计局要将农村小额扶贫保险作为新农合的配套服务产品,采取“联动合作模式”进行推广;中国人寿镇坪支公司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全面做好承保和赔付工作,同时要会同新闻媒体利用现场赔付、入村入户宣传等形式,让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镇政府要成立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纳入精准扶贫的发展战略统筹安排,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工作不断档、任务不减弱、服务不降低。

  (二)加强政策宣传。县内新闻宣传部门、中国人寿镇坪支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及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农村小额扶贫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及时总结提炼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和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于保险扶贫工作推进的良好氛围。各镇要结合实际搞好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小额扶贫保险的知晓率,培育农民保险意识,镇村干部要熟悉和吃透此项惠民保险政策,保证政策咨询和宣传一口清,努力营造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小额扶贫保险工作,努力发挥小额扶贫保险对农村救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参保方式。继续将农村小额扶贫保险作为新农合的配套服务产品,采取“联动合作模式”进行推广。积极探索在大型社区和相对集中的村组社区,由公益组织、个人或者团体机构,为农民购买小额扶贫保险提供保费资助。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对接,把小额扶贫保险作为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积极发动包抓单位和包帮干部及帮扶企业为贫困户购买小额扶贫保险,有效抵御意外风险,实现贫困人口小额扶贫保险广覆盖。

  (四)提升服务能力。各镇要依托镇社保服务站和村级便民服务点,在村组干部中选聘一批“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素质高”的三农服务队伍,出台管理激励机制,提高全县“三农保险”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小额保险等各类政策性保险的顺利实施。中国人寿镇坪支公司要规范管理,提高服务,加强创新,建立农村小额扶贫保险队伍,发挥营业网点的优势,建立快速理赔机制。

  (五)严格考核督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目标进度情况及时跟踪督查,保证此项工作高效开展。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评价,建立完善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的周统计、月通报、年度考核机制,对成绩突出的镇、部门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镇坪县2017年度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信息:

镇坪县2017年度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