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6-2313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241号
公开日期: 2016-11-24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镇坪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5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编制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县政府各业务部门要积极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衔接“双随机”抽查软件接入事宜,为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做好准备。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已经建成使用“双随机”抽查软件的业务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清单所列的检查事项积极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抽查。随机抽查要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主体的3%,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违规名录,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各行业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创新。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既要认真落实“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等任务,也要结合实际,丰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监管的“自选动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和做法,要把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管理方式、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等相衔接,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互促共进。要将推广随机抽查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创新监管举措,提升监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要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抓好任务落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在编制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两个名录库后,也要参照本方案制订落实方案和“双随机”抽查细则,并于2016年11月底前报县职转办(联系人:唐佳丽,联系电话:8822257,地址:县政府大楼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