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31-0067-2016-2363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6-12-06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城乡居明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全县各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重点工作
1、参保方面: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缴费率95%以上.
2、待遇发放:确保待遇按时足额不间断的发放。发放率为100%。做好“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工龄补助调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待遇落实,确保“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工龄补助随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3、做实个人账户,实现基金增值。实现财政专户专存。
4、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稽核管理。一是严把待遇审核、发放关,实现月月与镇、村及县信合等部门的对账工作,确保工作“零失误”,二是认真落实“月审年检”工作,督促指导各镇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待遇人员的身份信息、领取待遇金额等进一步核实、确认,及时处理好相应问题。
5、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知晓率,并营造良好的政策宣传氛围。
6、规范档案管理,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实现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按件整理归档,要求各镇利用专网进行系统录入工作,确保“金保工程”专网机正常使用。确保录入率达100%。
三、单位概况
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与2011年设立(镇编发【201】17号文件)。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事业编制10名。
附:镇坪县城乡居明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预算收支总表
附: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预算收入预算表
附: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支出预算表
附: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