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7-2425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7〕3号 |
公开日期: | 2017-01-1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镇坪县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镇坪县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县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参加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大学生寒假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开展。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月5日-1月10日 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17年1月10日-2月17日 学生见习
三、报名条件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见习大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镇坪籍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不良记录。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原则开展,由团县委负责组织报名和遴选工作,按照报名时间和择优选定条件,遴选见习生100名。2017年1月9日前,团县委将见习大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见习岗位。
五、工作分工
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主任丁涛同志任组长,团县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接收见习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李俊艺同志兼任主任,郑东旸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开展大学生见习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政府办:负责各单位之间的统筹联络和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见习生分配方案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团县委:负责见习大学生遴选和审定工作,搞好见习活动宣传动员和相关组织工作;定期组织见习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人社局:制定见习生分配方案,协调落实见习大学生见习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教体局:负责见习证书发放和资料备案管理等工作。
各接收见习生单位:负责见习生工作任务安排、考核评定、工作安全保障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信息中心、团县委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县域内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报名公告,组织大学生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联系人:李 荣,联系电话:0915-8822275。
(二)各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搞好宣传动员,对本辖区、本部门职工家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动员其积极报名参加见习活动。各接收见习大学生单位要合理安排好见习生的工作和生活,为见习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提供机会和平台,指定专人担任指导老师。由县财政局负责,为见习生办理见习期间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并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三)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大学生撰写个人见习工作总结,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由见习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后,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大学生见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和工作总结一式四份,留存团县委两份、见习单位一份,学生自行带回所在学校一份。
(四)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