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7-2436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7〕9号 |
公开日期: | 2017-01-23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学习锻炼的通知》(安政办函〔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开展学习锻炼工作,于2017年1月22日下午4:00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交流学习锻炼申报表》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8887538@qq.com,联系人:喻宗伟,联系电话:0915-8823530。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函〔2017〕15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7 年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学习锻炼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密切市政府办公室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促进工作交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经市政府领导同意,2017年继续从县区、市直部门和部分中省驻安单位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交流学习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条件
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办要广开视野,从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人员参加交流学习锻炼。鼓励中省驻安单位选派人员参加。选派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发展潜力大;
(二)有较强文字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专业理论知识;
(三)具有大学以上学历。财经、金融等工科专业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
(四)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二、方法程序
2017 年计划举办 4 期交流学习锻炼,每期 3 个月。计划总人数60人,每期15人(县区10人、市直部门5人)。各县区政府办一次性确定4名人选、分期参加。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安单位自愿推荐1名人选,由市政府办公室择优确定、分期安排。 (一)统一推荐
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通过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申报、县区政府办审核、市政府办公室审定的程序,确定交流学习锻炼人员。2017年1月23日前将《交流学习锻炼申报表》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分期锻炼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选派人员情况,制定每期交流学习锻炼计划。2017年2月3日、5月3日、8月3日、11月3日分别启动第一、二、三、四期交流学习锻炼,每期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科室,每期锻炼前一个周通知报到上班。
(三)日常管理
在交流学习锻炼期间,通过办公室领导帮带、交流座谈、集中培训、参与活动等方式,加强对选派人员的培养。日常管理由所在锻炼科室负责。每期结束后,根据个人交流学习锻炼情况,市政府办公室作出个人工作鉴定,交流学习经历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进入个人档案。
三、有关事项
1.各选派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好人选关,舍得推荐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同时,要创造条件支持选派人员工作。
2.选派人员要服从办公室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积极主动工作。原单位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不变。
3.需要安排住宿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在机关食堂(费用自理)。
4.交流学习锻炼期间,选派人员与原单位脱钩,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人:刘远涛 杨瑄,联系电话:0915-3213221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