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8-2016-2475 发布文号: 镇政办函〔2016〕98号
公开日期: 2017-02-15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镇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42号),为认真做好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中、省、市要求为遵循,以保障发展、保护耕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按照系统谋划、统筹安排、联动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保护优先、优化布局,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原则,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统一部署、协调一致,同步推动、相互促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依据我县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着重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强化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以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和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开展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析梳理规划实施以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各类建设用地情况、生态用地保护情况等);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修改情况等。全面分析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尤其是耕地减少和建设用地增加过快,超过预期目标,人均用地规模超过规划目标的,要深入分析原因,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客观分析我县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对土地利用的需求,开展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提出规划调整完善思路、任务和改进对策措施。为在规划调整完善中规划目标的确定、指标规模的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

  (二)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围绕我县“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用好用活用足市级下发增加的建设用地规模,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增两减”规划指标,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和城市开发边界“三线”划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我县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调整,保障“十三五”重大项目落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综合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口增长、规划剩余空间、新型城镇化、支柱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围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新型城镇化等相关规划,做好脱贫攻坚及移民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城镇建设、改善农村生活基本条件等民生工程用地服务保障。同时,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做好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2.保护优先、质数并重,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

  依据市级安排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核减指标,统筹考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以及新型城镇化、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等做好调整完善工作。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高的前提下,耕地保有量核减范围主要包括移民搬迁、生态退耕,以及规划期内允许减少耕地的剩余量。 

  3.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落实规划主要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衔接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科学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

  生态布局优化。遵循确保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为底线的原则。在现行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的基础上,充分协调衔接生态功能区划、林地保护区划等各类区划规划成果,进行生态保护用地布局调整,将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划入核心生态保护空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林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应该划入。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遵循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原则。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以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充分利用刚性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衔接,凡列入中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相关专项规划的中、省重点项目,都要列入县镇规划并落图到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优先保障中、省重点项目,其余建设项目用地要以内涵挖潜为主。积极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试点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方法步骤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经梳理整合后,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分解下达任务。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下达我县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任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合各镇发展需求,逐级分解下达各乡镇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

  (二)编制工作方案。以我县201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围绕我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生态旅游区、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生态保护建设,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三)审核规划调整方案。规划调整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四)开展基础调查。规划调整围绕“一增两减”开展内业判读和外业踏勘工作,确定增减方向,形成增减方案;紧扣“十三五”各行各业重点项目,统筹生态旅游、移民搬迁建设,合理、优化布局,严控项目用地范围,集约节约用地。

  (五)成果上报审批。规划调整完善形成成果后,在征求县发改、住建、农林科、水利、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意见后,依法组织听证,逐级上报规划调整完善成果。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从2016年初开始参加省、市两级开展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积极到各镇、各部门宣传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要求,了解各镇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为有效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推进。2016年1月初,给各镇、各单位下发了修改《镇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报送建设用地项目情况的函,对我县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2016年9月底前,按上级下达规划控制指标,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面积与布局。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经上一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论证审核,纳入规划调整方案。2016年9月底到10月,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外业调查,按照镇坪县“十三五”重点项目安排以及各部门、各镇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测量地块坐标,确保规划地块落实上图的位置准确。按照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综合平衡,确定最终的规划项目用地布局,形成初步规划调整完善成果。

  (三)成果审批。2016年11月底前,规划调整完善形成成果,在征求县发改、住建、农林科、水利、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意见后,依法组织听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审查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四)审核报备。2017年4月底前,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更新数据库,确保图、数、实地一致,符合要求,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五、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农林科、发改、财政、环保、住建、水利、交通、各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各镇负责抓好本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摸底调查,把需要用地的项目报给县国土资源局。各部门把各自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陕南移民搬迁用地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便于后期规划调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推进。

  (二)上下结合,有序推进。我县要按照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布局优化原则和有关政策要求,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各镇要严格按照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主要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以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做到指标落实到位、政策执行到位、调整完善到位。

  (三)上图入库,严把质量。规划调整完善后,由县国土资源局统筹安排、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图层。做好质量核查,严把数量和质量关口,确保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

  (四)正面引导,强化监督。要依靠主流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积极向上的有利环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完善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及时通报,促进整改,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