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32-2016-2487 发布文号: 2017年第7号
公开日期: 2017-02-15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城关镇处置集体访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为维护我镇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机制、物资保障方面做好准备,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此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及时、果断地依法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全镇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成立处置突发群体事件领导小组

  为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有人抓、有人管,夯实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人头,特成立城关镇处置突发群体事件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鄂坤银为组长,政府镇长杨辉为副组长,龚文智、丁伟、张祖鹏、 张军、冉峰、刘清泉为成员。要求按照个人分管的工作和职责进行分工协助。

  三、处置范围和责任部门划分

  处置工作范围主要是:在全镇范围内发生的聚众围堵党政机关、通讯枢纽等重要目标和聚众堵塞公路以及聚众械斗、闹事等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起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主要责任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协助。

  1、拆迁征地面积丈量及补偿款发放,土地承包纠纷引发事件,主要责任部门为产业办公室;

  2、各类学校发生的事件,综治办负责协助;

  3、宗教、民族问题引发的事件,综治委负责协助;

  4、计划生育,合作医疗,社会保障,民政救济引发的事件由社会事务办公室协助

  四、处置原则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在镇党委、政府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举法制的旗帜,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处置的一般原则:一是坚持劝阻疏导,说服教育的原则。贯彻“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方针,以主要责任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助,进行劝阻教育,疏导缓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二是坚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原则。对已形成规模、造成危害的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控制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三是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原则:各村、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坚持果断处置,确保重点的原则。对发生在通讯枢纽和聚众堵塞公路交通干线事件,必须坚决果断处置,迅速平息事态,确保标的绝对安全和交通要道的畅通无阻;五是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区分、正确处理矛盾,团结争取大多数,孤立打击少数分子。

  五、处置程序和基本方法

  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置:

  (一)对聚众围堵党政机关、通讯枢纽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法

  工作小组领导要迅速前往事件现场,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劝阻、疏导工作,尽量缓和矛盾,争取协商解决。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若已演变成骚乱、暴乱的事件,要坚决、果断、迅速处置。

  (二)对聚众堵塞主要公路为主的交通干线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法

  主要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说服群众放弃堵塞交通的违法行为。同时,协助做好劝阻、疏导工作,争取协商解决。事件平息后,及时组织主要责任部门及基层组织负责做好后续工作,妥善解决好遗留问题,防止再次引发事故。

  (三)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事件的处置方法是疏散控制。

  1、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人员尚未走出大门之前,党政领导进行劝话,尽量将其控制在内部,不走向社会,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当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队伍已经上街时,要采取必要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实行区域交通管制的方法,选择适当路段封锁,设置路障,形成拦阻线,阻止其前进,隔离围观群众,防止蔓延扩大。

  2、分化瓦解。组织宣传车或派员直接对话,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警告为首分子.规劝群众离开现场。

  3、强行驱散。当宣传无效时,可采取必要措施,尽快疏散人群。党政干部和精干警力,穿插分割游行队伍,强行驱散群体。

  (四)、对罢工、罢课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处置

  l、积极协助主要责任部门了解情况,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调查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的情况,并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2、严格事件发生单位的内部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加强对要害部门的控制,防止各种破坏活动。

  3、在厂矿外和校外布置防范工作,防止内外串联,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五)对聚集邪教组织的处置方法

  1、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按照中央提出的反邪教工作要做到“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起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持续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

  2、建立完善反邪教情报信息工作网络,建设一支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的反邪教信息员、联络员队伍,提高发现能力。建立完善反邪教防范控制工作网络,落实对重点人员的侦控措施,提高控制水平。

  3、建立完善反邪教转化巩固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反邪教志愿者活动,提高巩固率、降低反复率。

  4、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富有实效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挤压邪教活动的空间。

  (六)大型场所中的群体性闹事事件的处置方法

  1、控制现场。凡举办群众性文娱活动,要预先对活动场地做好安全检查,联合派出所民警维持秩序,掌握动向。一旦出现哄闹现象,要立即通过广播宣传,稳定群众情绪。对个别带头起哄,向场内投掷物品又不听劝阻的人,要及时带离现场。当发生因哄闹使演出、比赛等活动无法进行,且事态有扩大之势时,要求派出所派出足够的警力,分割包围闹事人群,必要时可以使用警械予以强行驱散。对带头或怂恿、胁迫他人参与闹事者,要强行带离现场。要组织专门人员,确保场所内群众的安全。

  2、驱散人群。对场外发生的闹事,要及时予以制止。对堵塞安全门、出口的闹事者,要强制带离,确保出入口处的畅通;对趁机进行打砸抢和流氓滋扰等犯罪活动的,要当场抓获。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