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7-2647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7〕45号 |
公开日期: | 2017-03-17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浓厚的追赶超越工作氛围,县政府决定在县广播电视台开办《“担当实干、追赶超越、争创一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电视访谈》栏目。现就公开承诺事项征集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承诺原则
本次承诺要体现“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本着“聚集重点、自加压力、迎难而上、追赶超越”的原则,确定“任务量化、责任明晰、措施有力、时限明确”的公开承诺内容。
二、承诺范围
县长、副县长;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中省市驻镇各单位。
三、承诺内容
(一)承担的镇坪县在全市重点工作承诺中的承诺事项。县政府领导重点承诺分管工作领域具有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围绕县政府所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点承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必须纳入承诺内容。各镇要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保障等方面,主要承诺县镇一体的全局、全县性工作。
(二)承诺内容要体现新思路、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每件承诺事项都要明确“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候干成”。项目类承诺事项涉及的相关审批部门要把主动为重点项目服务、缩短项目前期时间、并联审批、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等列入承诺内容。
(三)需要多个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承诺单位要明确提出配合单位及其配合工作内容,以利年底目标责任考核和赋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2017年3月20日18时前将拟定的公开承诺事项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对应股室,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其中,各镇报送联镇县政府领导审核。
(二)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负责本口单位承诺事项的督促、审核、汇总,报请分管副主任审改后于2017年3月24日18时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汇总后按程序送审。
(三)承诺内容一经县政府审定,相关责任单位不得擅自改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统一安排在县广播电视台录制节目。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要提前做好专题栏目设置、播报等相关准备工作。
(四)逾期未报送承诺事项或未按规定时限录制节目的,一律予以通报,并列入年度考核扣分。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