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38-0067-2017-2750 发布文号: 财2017年8号
公开日期: 2017-04-17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省、市驻镇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8.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组织审计力量完成中省市县审计(调查)项目

二是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做好财政预算执行、政府基建投资、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其他临时交办的审计工作

三是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断提升经责审计质量与效果,为加强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四是以服务大局、围绕中心为重点,加大绩效审计力度,推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五是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计算机审计应用力度,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抓好审计质量的提高,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

六是以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为重点,抓好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加强和改进审计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依法、文明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应有的作用。

七是围绕经济工作中心,继续抓好帮村扶贫和考核办下达的经济建设指标任务的各项工作。

八是及时完成县上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审计局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下设一个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审计局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12月底本单位资产总额45.61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33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81.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33万元、罚没收入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2016年预算减少45.74元,减少20%。原因:退休人员的工资未进入我单位预算,直接由财政拨付。

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额181.3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31.33万元,占支出总额72.4%;专项及发展支出50万元,占支出总额27.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6年预算减少45.74元,减少20%。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额181.33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0.7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4%,原因是201612月新增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的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71.3%;商品和服务支出17.0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5.1%。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商品服务支出增长。专项及发展支出50万元,较上年减少32.6%

2. 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181.33万元,较上年减少20%,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未进入我单位预算,直接由财政拨付。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

我单位公务接待费2016年支出2万元,2017年预计2万元,达到零增长;公车改革后,我局未支出相关公务用车的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安排保障本单位及下属经济责任办公室运行的各项资金67.0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专项及发展支出50万元,其中:1、用于聘用人员工资20万元,(聘用6个人按照国家规定需购买5项保险2万元、退休人员2个人不买保险工资需6万元,聘用大学生工资需花费12万元);2审计业务专项经费17万元:领导经济责任审计5.6万元(7个审计项目1个审计项目0.8元)、基建投资审计3万元、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4万元(5个审计项目一个项目0.8元)、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4.4元(3个审计项目为交叉审计平利县,审计时间从20173月至201710月结束);3、审计外勤经费5万元;4、审计购买服务费8万元(2016年我局完成投资基建项目审计16个,审减投资600万元,支出审计费用(审计局直接支付8万元),2017年预计由审计局直接支付8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镇坪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