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42-0067-2017-2759 发布文号: 财2017年9号
公开日期: 2017-04-17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分配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政策及规划,落实中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使用。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

2.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直管公房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指导镇村规划的审查及报批;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下达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负责组织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工作。

4.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负责审批房地产预售许可、颁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负责产权产籍管理,依法审查和确认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其发证;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承担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道路、供水、排水、供气、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资质初审以及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承担县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6.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7.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8.认定从事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建设管理。

9.指导全县城市建设;负责城镇节水、燃气、市政设施。

10.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定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一体化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及重点镇建设工作。

11.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12.负责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和园林城市创建与审核上报工作。

13.负责城市建设监察工作,承担城市市政、绿化、建设工程及市容管理监察工作,指导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工作。

14.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基金监管、规划指导和建设工程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管理及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承担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认证及淘汰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15.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职责。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工作要点

(一)规划工作。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上竹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栈道沿线风貌改造规划、全县停车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全县村庄建房图集编制工作。

(二)重点项目建设。

1.完成建设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鱼棚子安置区的房屋外貌及道路改造;

2.完成建设竹溪河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桥至黄龙潭段)亮化、美化及人行道路改造施工;

3.完成建设下新街棚户区改造亮化美化工程;

4.完成镇坪县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工程建设;

5.完成文彩新区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

6.完成文化中心配套设施二期工程;

7.开工建设县城一河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

8.完成曾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

9.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

10.开工建设镇坪县党校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标段;

11.开工建设镇坪县文彩新区保障房小区配套提升工程;

12.实施镇坪县主街道和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建设;

13.开工建设镇坪县小河口停车场项目;

14.完成临河建筑风貌改造施工;

15.竣工文化中心、佳华大厦等房地产项目建设;

16.加大棚户区贷款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力度,积极争取贷款资金。

(三)创建工作。积极向上对接,力争完成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验收,同时加快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根据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5个股。即:政办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项目管理股。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城市监察大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城镇规划管理办公室、房屋管理所、市容环卫工作站、“两厂(场)”建设运行管理办公室、人防办.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局机关在职编制数8人,事业编制28人,遗属2.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5.5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26.4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43万元,预算内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2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收入18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收入增加46.22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三项建设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2017年度预算支出合计726.43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46.22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三项建设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726.4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预算内管理收入, 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收入增加4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三项建设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245.33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59.42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调动增人增资引起;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78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38.52万元,减少10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29.8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车辆运行与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10.62万元,主要原因三项建设办公室办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4.项目支出41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其他支出247.5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三项建设办公室办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减少10万元,减少8%,主要政府基金收入不确定因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与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与维护费不在纳入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9.8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0.62万元。增加36%,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专项预算400.8万元,2017年预算415.5万元,增加了14.7万元,是因为14.7万元经费是三项建设办公室经费。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镇坪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