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37-0067-2017-2761 | 发布文号: | 财2017年11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18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和验收备案工作,拟定全县小型农田水利、水保生态、防洪抗旱、城乡饮水、现代渔业、河道、小水电站、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镇和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城乡供水水价制定、水费征收工作,落实城乡供水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搞好全县水质监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水工程运行和维养管理工作;
(四)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抓好重点小流域治理和水保生态建设,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及工程建设;
(六)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小水电站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及现代渔业发展工作;
(八)负责水利系统创建、党建、廉政、安全、信访、工会、群团等工作,深化水利改革、体制创新和水利现代化及水利队伍自身建设;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夯实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备汛各项工作,继续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二期补充完善建设的扫尾工程。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饮水、“丹治”二期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二期工程、县城应急水源工程、文采供水配网工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双河口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项目的争取工作。
(三)突出项目工作重点。一是狠抓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抢抓机遇,加大到市赴省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争取更多中省投资,为改善镇坪水利基础设施创造条件;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立足水资源优势,最大可能地策划包装优势资源项目,拓宽招商引资渠道,灵活招商信息,吸引更多更好的外来企业投资水利产业。
(四)持续加大水保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执法,全面履行水保监督检查职责;二是依法行政,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三是突出重点,提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水利综合执法监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依法监管力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按照市考核的目标任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南江河野生鱼类资源保护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毒、电、炸等非法捕鱼行为。强化对河道的监管工作,推行河道“河长”制经验管理,进一步预防和规范河道乱采乱挖及乱倒乱建现象。
(六)着力抓好全县重点工作。依托水利项目,积极抓好经济增长点培育工作,“一对一”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工作,
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七)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契机,以精准扶贫工作为载体,增强干部服务群众理念,加强党风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清廉、务实、高效”的水利队伍。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镇坪县水利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三个股室。即:综合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项目综合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4个,即:镇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坪县水利工作队、镇坪县水土保持站、镇坪县城乡供水公司(企业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镇坪县水利局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帐面价值108.28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83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镇坪县水利局2017年收入预算为256.93万元。较上年降低,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福利不再纳入单位预算,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37万元,较上年增长2%。
2017年镇坪县水利局支出预算为256.9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9.93万元,占支出总额6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7万元,占支出总额3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2%,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镇坪县水利局支出预算为25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9.93万元,较上年降低16.62%,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福利不再纳入单位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23万元,较上年增长14.7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1万元,较上年下降72.77%;商品服务支出用于人员的支出39.3万元,较上年增长50%;公用经费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增长315.2%,原因是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7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较上年增长5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较上年下降54.5%。其中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54.5%,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工作队3个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9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3.84万元,减少16.6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37万元,其中防汛抗旱工作经费10万元,“河长制”工作考察经费2万元,临聘人员工资10万元,农村水质检测10万元,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经费5万,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