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8-0067-2017-2773 发布文号: 财2017年21号
公开日期: 2017-04-19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上竹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管委及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工作任务

1、脱贫攻坚工作:采取“七个一批”分类施策,2017年完成脱贫115340人。对标贫困村退出“七项”条件,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完成松坪村8项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市级贫困村松坪村脱贫销号,完成移民脱贫搬迁50户。

2、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多规合一”理念和休闲康养小镇定位,完成镇总体规划编制。坚持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四个一流”标准,按照“定位精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要求,完成6处休闲农庄单体规划设计。按照“融山亲水、美观大方、简单实用”的原则,完成县城至上竹栈道规划设计。

3休闲农庄建设:按照每户农庄一名县级领导、一个部门、一个金融单位、一名镇领导、一个设计团队、一名监理、一个建设方案、一套运营方案的“八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休闲农庄试点示范建设,年内完成4处新建主体建设,两处改建休闲农庄年内投入运营,确保休闲农庄早建成,农户早受益,面貌早改变。

4、产业发展方面:发展能人大户,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烤烟450亩;发展魔芋种源基地130亩,发展食用菌20万袋,建成生猪千头场一个。

5、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持续跟进协调服务,全方位保障好施工环境,启动并建成集镇安全饮水工程。完成集镇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实现集镇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完成集镇综合改造项目。

6、美丽乡村建设:针对境内“多绿少花”现状,对境内207省道沿线绿化带和5处绿化小品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实施人口聚集区亮化全覆盖工程,对湘坪、庙坝等人口聚集区安装路灯80盏,“点亮群众门前灯”。完成4处沟渠治理任务。

7、市场主体培育:抓好“四上企业”培育申报,扶持南山燕实业有限公司、饮源生态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确保至少入笼纳统1户;完成个改企2户;新注册工业中小企业3户。

8落实上竹溪河段“河长制”,积极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9完成安全生产、防汛防滑、森林防火、环境保护、道路交通、计划生育、综治维稳、食品药品等各项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上竹镇人民政府设机关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镇坪县上竹镇政府核定编制43人,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9人,目前实际在编在岗35人,其中:镇领导9人,行政岗位13人,事业岗位10人,聘用制司机1人,聘用扶贫信息员2人。另外退休人员6人、遗嘱精退人员3人、炊事员1人。

五、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上竹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9.98万元,其中:电气设备价值1.34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价值8.23万元,房屋构筑物价值99.50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类价值12.04万元,交通运输设备价值13.20万元,土地价值35.03万元,文艺体育设备价值0.38万元,专用设备价值0.26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43万元。

七、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上竹镇人民政府公共预算拨款388.05万元,较去年增长24.33%,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类支出增加。烟叶收入预算1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98.05万元,包括项目支出54.43万元,基本支出343.62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247.24万元,正常人事调动增人增资有所浮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8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56万元。

4、项目支出54.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长,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需求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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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上竹镇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10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0万元,较上年增长2.0%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与维护费纳入部门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34.40万元,按单位每个编制数0.8万元预算,与上年度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5万元。

六、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专项资金54.43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4.2万元,行政运行46.70万元,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2.09万元,农林水支出1.44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镇坪县上竹镇2017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