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46-0067-2017-2775 | 发布文号: | 财2017年23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19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组织、思想、作风、业务建设;负责林区治安工作丶防火工作;负责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全县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法律普及工作;负责办理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分局业务用房和派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落实森林公安机关改革的具体要求。
2、严格队伍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实行案件主办民警负责制,创精品案件的办理。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森林公安分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一共有24人,其中:(正科级职务1人丶副科职务13人丶科员1人丶工勤人员1人丶退休2人丶编内准聘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底,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为2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1件,价值16万元,(包括小轿车1台,价值9万元) 专用设备4件,价值7万元,办公家具、用具、装具等50件,价值4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32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65.44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收入减少15.3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2017年度预算支出合计265.44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16.38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265.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收入减少216.38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160.37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3.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47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万元,减少78.6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44.2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车辆运行与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与维护费纳入部门预;
4.项目支出3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5.2万元,其中车辆运行与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与维护费纳入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32万元,按单位每个编制数2万元预算,预算与上年度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5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专项预算3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2,商品和服务支出22.40,预算与上年度持平。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用于办案经费设备购置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