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30-0067-2017-2778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7-04-20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农业、林业、科技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农业、林业、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农业、林业等各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 指导实施。牵头拟定全县科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三)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和县城园林绿化管理管护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四)组织宣传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并负责实施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县农林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对农林种子、种苗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林种子、苗木基地建设;组织对农林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林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抓好畜禽定点宰杀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检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业、林业、科技行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农林科技业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农林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及乡村科技培训工作,实施科技兴农、科技兴林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七)制订科技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制定的科技攻关,“星火”、科技扶贫、“火炬”、中 间试验、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社会发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八)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促进产业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管理与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市场、专利、知识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九)拟订全县科技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科技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研单位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企业认定的初审、复核与评定过程中的日常工作,选拔推荐省级科技型企业,协调落实有关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全县科技考察、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科技交流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和发展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十一)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十三)制定、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十四)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镇农业(农技、畜牧、林业)服务站的业务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五)归口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粮食种植面积控制在14万亩,实现产量2.7万吨;生猪饲养量达到38.9万头、出栏22.6万头,山羊饲养量达到6.3万只、出栏2.3万只,家禽饲养量达到110万羽、出栏68万羽,牛饲养量达到4300头、出栏1260头;发展草本药材面积6万亩;播种洋芋6万亩;新发展魔芋2万亩,其中:林下魔芋1.5万亩,大田魔芋0.5万亩,确保全县魔芋总面积达到3万亩;继续推进现代农林园区建设,新建县级园区7个,培育市级园区4个,力争培育省级园区1个;培育发展市级龙头企业3个、省级龙头企业1个;培育各类经营主体户100户以上,认定命名家庭农场30个;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和花卉式园林县城建设,全面完成县城万米花卉走廊和曙桃路绿化工程;以打造山林经济示范县为契机,完成绿化造林2万亩,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1.5万亩,其中:建设核桃基地0.5万亩、富硒茶基地0.2万亩;低产改造板栗园2万亩,富硒茶园0.2万亩;发展林下种植15万亩,林下养殖200万头(羽、只),林蜂养殖达到3.5万箱,生产食用菌300万袋;突出抓好镇坪县富硒魔芋基地及加工、镇坪县向阳现代林业园区、镇坪县高山富硒洋芋生产基地、镇坪县安得中药材现代林业园区、曙桃路绿化品味提升和百草园现代园区建设5个重点项目;完成招商引资项目2个,力争上级专项资金5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个亿以上。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农林科技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林业科技工作的组成部门,内设10个股室。即:党政办、发展计划股、法制办公室、财务股、园区办(加挂一村一品办公室)、科技教育股、资源林政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站、天保办、造林绿化股(加挂创森办、双创办、园林管护站)。另农业主导产业办公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村经营管理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地震监测办公室、生产力促进中心、林权交易服务中心、木材检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属于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全额独立核算所属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有畜牧兽医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管理站,一级预算单位农科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系统共有人员编制161个,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0个,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森林公安分局编制17个、事业单位农业科学研究所编制17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5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畜牧中心编制26个,农技中心编制20个,农机站编制10个。依照2016年11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经费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底,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为362.64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467.88平方,价值28.54万元元;专用设备24个,价值39.49万元;通用设备192个,价值19.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78个,价值15.56万元;小车15辆,价值257.45万元,其中有7辆已经划转或申报报废,由于固定资产系统处于初期使用时期,2016年底不能正常运行,所以这些车辆没能及时下账。剩余车辆属森林公安执法和农产品质量检测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202.17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收入减少206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无预算内管理的收入。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202.17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收入减少206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878.43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65.83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调动增人增资引起;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1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280.3万元,减少6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7.6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车辆运行与维护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3.6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2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预算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
4.项目支出预算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科技三项费22万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0万元、动物防疫经费15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其中车辆运行与维护费30万元,上年度没有预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以为事业单位2016年度都要实行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预算13.6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辆运行与维护费纳入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比较减少2.9%。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77.7万元,每个编制预算公用经费增加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6.44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66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专项预算支出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老兽医的13万元生活补助列入项目支出预算,再就是增加了老年象棋活动经费2万元的其他支出,以及调整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科技三项费:是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科技三项费用是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
(二)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是指为最大限度改善畜牧兽医中心的办公条件和服务水平,保障防疫检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性,确保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积极推进我县畜牧兽医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专项防疫检疫工作经费。
(三)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是指为了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健全森林防火预警机制,提高防火防控能力,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由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四)老年象棋活动经费:是县财政为退休老干部安排的活动经费。
(五)老兽医生活补助:是经县政府同意,由县财政为1999年因体制改革政策清退的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黄远明等8人给予的生活补助。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