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47-0067-2017-2784 | 发布文号: | 财2017年26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20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三)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五)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动产抵押物登记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九)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三)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深入贯彻中、省、市“放管服”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放宽准入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二是落实 “五证合一”、“两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举措,做好 “一照四证”下放工作,理顺证照关系,提高市场准入效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并抓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
三是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镇坪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药品行业诚信建设,加强重点品种监管,规范经营使用行为,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五是开展保健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清理货源渠道,排查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档案。落实特种设备月巡查、风险监控、定期检测、问题销号等制度,确保运行安全。
六是开展质量计量抽检,打击质计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七是在包建村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锤炼干部作风。
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构成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成立,内设1室4股(行政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行政许可股),直属事业单位4个(镇坪县盐务局、镇坪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镇坪县检验检测中心、注册分局)。
四、部门所属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及人员情况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县市场监管局核定编制53人,实有干部职工48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事业岗人员25人,工勤人员3人。临聘人员8人。
五、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价值558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经费项目达到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98.22万元 ,较上年下降0.1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有所调整,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3万元,较上年增长0.05%。
2017年全年预算支出总额398.2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2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75.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4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为39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5.22万元,较上年下降0.15%,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19万元,较上年下降0.0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59万元,较上年下降0.67%;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0.7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3万元,较上年增长0.05%。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389.22万元,较上年增长1.86%;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万元,较上年下降0.9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7年“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支出27.7万元。具体为:
1、公务接待费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对口单位来我县公务活动人员。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减少陪同人员。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公车改革没有预算,今年改革后保留公车,所有预算公车运行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1万元,较2016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3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管经费4万元,检验检测中心10万元,工商业务专项经费1万元,质量强项专项经费2万元,产品质量监督、计量检定、行政执法5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受理、调解消费者申投诉等)1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