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8-0067-0-2833 发布文号: 财2017年52号
公开日期: 2017-04-20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方针政策,参与全县招商引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县招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解释、咨询服务和受理客商投诉工作。

2、直接承接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全县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策划、论证和储备,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和洽谈,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

3、参与策划重大产业项目,负责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考核办法,参与全县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的考核认定。

4、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和信息的管理、汇总统计,通报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和进度,指导协调各乡镇部门招商引资跟踪,收集建立招商网络。

5、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筹划及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参与省内外大型招商引资活动。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成市级下达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6亿元。2.策划筹备大型招商引资活动,负责“西洽会”、“龙舟节”等重要节会的筹备以及“厦洽会”、“西博会”等重大招商活动;3.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4.抓好部门包村、帮扶等工作;5.做好本部门日常业务工作;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招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镇坪县招商局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属财政统一预算单位。实有事业编制7人,在岗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月底,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为11.54万元,主要为电子产品(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办公家具。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43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0.4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收入减少6.98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局长工资福利未在本单位预算。

2017年度预算支出合计60.43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6.98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局长工资福利未在本单位预算。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60.4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收入减少6.98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局长工资福利未在本单位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28.44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5.1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调动减人调资引起;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1.88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调动减人调资引起;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车辆运行与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96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拨公务车一辆,车辆运行与维护费纳入部门预算;

4.项目支出17.00万元,其中临聘人员工资支出10.00万元,招商专项经费7.00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纳入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6.9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与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96万元,与上年比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与维护费纳入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4.2万元,按单位每个编制数0.5万元预算,与上年比较,每个编制预算公用经费增加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专项预算(招商专项经费)2016年预算7万元,2017年预算7万元,与2016年持平。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镇坪县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表一至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