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7-2836 | 发布文号: | 财2017年55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13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县总工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工运理论研究,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
(二)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三)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参与职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美丽富裕新镇坪做贡献。
(五)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工会做好县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及 “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县总工会资产,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职工福利事业的制度和规定。
(七)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和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资金。为全县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2、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
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
(二)紧紧围绕追赶超越谋篇布局,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4、大力组织开展“追赶超越”主题劳动竞赛。
5、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十三五”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机遇,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劳动竞赛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6、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主人翁意识,树立新理念、适应新常态。
7、积极开展具有县域经济特点的职工岗位技能比赛。 组织职工广泛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征集工作,评选优秀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并汇集成册。
8、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策划做好劳模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培养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职业素养。
9、做好201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
(三)完善维权帮扶机制,切实提升服务职工水平
10、围绕供给侧改革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11、开展农民工会员实名制普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配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引领、人文关怀、法律宣传服务。
12、强化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好对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继续开展厂务公开星级创建活动。加强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做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推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大劳动关系矛盾监测力度,协助党政有效排查化解。
14、做好困难职工帮扶解困工作。精准施策,做好困难职工建档立卡,推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深入开展送就业、送清凉、送助学、送温暖、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活动。认真落实工会承担的包村扶贫任务,巩固已有扶贫成果,增强扶贫村及贫困户自我造血功能。
15、加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职工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民工及户外劳动者劳保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好“七天工作制”,当好职工“娘家人”。
16、继续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先进县(区)创建活动,扎实做好职工互助保障扩面提质工作,惠及更多的职工群众,努力实现我县在职职工2017年的互助保障工作全覆盖目标。
(四)着力夯实组织基础,不断增强服务基层能力
17、按照“巩固、发展、提高”和数质并重的要求,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继续加强基层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推行会员实名制管理,建立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结转的机制,实现会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开展“六有”工会达标升级和“双争”活动,提高基层工会建设规范化水平。
18、继续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
19加强工人俱乐部建设,构建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
20、深化拓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
21、开展坚定文化自信系列活动,丰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增强爱国热忱、坚定“四个自信”。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22、推进“三项机制”落实落细。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标准。认真完成年度工会干部培训计划。落实工会干部联系职工群众和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坚持下基层常态化。
23、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健全工会财务管理、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和管理工会经费,加强审查审计监督,促进财经法纪的执行。
24、切实做好女职工工作,继续开展女职工读书、维权行动月、关爱帮扶等活动,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发挥女职工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25、统筹做好工会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党建、宣传、脱贫攻坚、综治、禁毒、控烟、计生、防汛、创卫和驻村帮扶等工作;同时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总工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在职编制9人,属于参公管理单位。退休干部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改革后,2017年我单位无公务车,也未新购公务车。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县总工会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96.001264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62.760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20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2万元。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和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63000元,按单位每个编制数7000元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费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
(七)2017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专项预算(困难帮扶专项经费)1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