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7-2853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7〕71号
公开日期: 2017-05-1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7年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抓示范点暨创优争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2017年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抓示范点暨创优争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镇坪县2017年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抓示范点暨创优争先工作方案

  为确保各项工作在行业领域内树标杆、创一流,切实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超越步伐。围绕县级领导包抓,责任部门主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示范点的思路,进一步量化、细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抓点任务,夯实包抓责任,努力形成全员抓点示范的工作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汇总各镇各部门自行申报情况,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包抓各类示范点146个。通过包抓示范点,推动我县硬件更加完善、软件更加规范、特色更加明显、亮点更加突出、名声更加响亮,引领全县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确定示范点。各镇、各部门迅速梳理各自工作领域内的亮点工作,围绕追赶超越、创优争先、重点项目、民营经济、特色产业、脱贫攻坚等工作,将最具特色、最有代表性的工作作为本单位包抓示范点,按照每名班子成员一人至少包抓一个示范点的具体要求,确定包抓示范点。

  (二)制定包抓方案。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围绕行业特色,结合各单位的工作特点确定示范点,根据示范点位置、范围、类型、示范内容,每个示范点制定一个包抓工作方案,具体要有各示范点简介、建设推进方案、建设推进时间进度表。抓示范点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于2017年5月12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备案督查。

  (三)落实包抓责任。各部门具体包抓示范点的班子成员要认真协调解决抓点相关工作中的问题,每月到点工作应在2天以上,全年不少于20天。各镇包抓示范点的班子成员每月到点工作应在6天以上,全年不少于70天。

  (四)组织观摩评比。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包抓示范点工作,认真负责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年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召开示范点观摩评比大会。

  三、实施步骤

  (一)示范点确定。2017年5月10日前,各镇、各部门要确定好包抓示范点,报县政府办备案。

  (二)示范点建设。2017年5月至10月,各镇、各部门对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推进项目建设、改造生产条件、完善设施设备、总结推广经验、健全档案资料。

  (三)检查验收。2017年11月,县政府成立检查验收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抓点示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示范点登记备案。

  (四)观摩评比。2017年12月底前,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召开示范点观摩评比大会。对示范效应好、获得省市表彰推广的将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对包抓点示范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要把抓点示范活动作为重点工作落实推进的重要载体,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统筹谋划,积极参与。要结合全县各项工作重点,围绕重点项目、中心任务、特色产业、脱贫攻坚、创新工作选择示范点。各包抓县级领导要加强对抓点示范活动的领导,经常深入示范点指导工作,要为示范抓点创造有利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提供保障。各镇、各部门要把单位日常工作与抓点示范活动紧密结合,以抓点示范带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加强督查指导,定期、不定期对抓点示范活动督查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效果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三)严格考核。县考核办负责将包抓示范点工作纳入单位年底考核,逐人、逐点搞好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并与个人年底评优树模挂钩。考核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并对示范效果好的单位给予奖励。

  (四)建立实绩档案。按照包抓示范点暨创优争先情况一览表,逐人逐点建立各级领导包抓示范点实绩档案,对在包抓示范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示范点包抓效果好的记入实绩档案,对示范点包抓推进不力、工作推诿扯皮效果不明显的记入问题痕迹档案。档案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实绩档案将作为干部考核推荐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镇坪县2017年度各级领导班子包抓示范点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