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7-2917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7〕96号
公开日期: 2017-06-06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侨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县侨情,更好地发挥侨务工作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侨情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通过留学、定居、移民等渠道出境定居或回国发展的华侨、华人及眷属不断增加,原有的侨情资料已不能完全反映镇坪籍海外华侨华人的真实情况。为此,在全县开展侨情普查工作,以健全和完善侨情数据库资料,全面掌握和了解当前的侨情,更好地依法护侨、为侨服务。

  二、普查对象

  (一)华人:指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镇坪籍公民。

  (二)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镇坪籍公民。

  (三)归侨:指回镇坪定居的华人华侨。

  (四)留学生(含曾经留学的):指镇坪籍在国外、港澳留学人员。

  (五)侨眷:指镇坪籍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的眷属。包括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在镇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六)侨资(港澳)企业:即华人、华侨、归侨、外籍人员、留学生及港澳同胞在镇坪投资创办的企业。

  (七)海外(港澳)重要社团:即镇坪籍华人、华侨、归侨、外籍人员、留学生及港澳同胞在所定居国或镇坪创办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八)捐建项目:即镇坪籍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海外慈善机构在镇坪捐建的公路、学校、桥梁、医院、等各类项目。

  三、普查范围

  (一)镇坪籍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姓名、性别、居住国(地址)、年龄、出生地、学历、身份、从业类型、职务、工作处所、投资、兴办公益事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

  (二)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在镇坪投资的企业名称、经营行业、规模、所在地址、联系电话、成立时间、投资来源地等情况;

  (三)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组成或担任领导职务的社团名称、创办时间、创始人、届次、社团类型、性质、社团负责人、社团地址、联系电话等。

  四、时间安排

  全县侨情普查工作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一)调查登记阶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7月1日)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行政村(社区)及所属机关干部情况调查摸底;县直各部门负责填报本部门(行业)及下属单位机关干部有关情况;县教体、卫计、交通、民政等部门还要负责做好境外慈善机构捐建项目统计。

  (二)汇总上报阶段(2017年7月1 日—2017年7月15日)。各镇、县直各部门务必于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普查登记和汇总工作,并分别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两种形式报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人:杨坤,联系电话:8822338,电子邮件地址:634237046@qq.com。对各单位的普查结果,由县政府办公室随机抽样调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将此次侨情普查工作视为健全侨情档案,捕捉招商引资信息,汇聚侨资侨智的重要契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制定普查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侨情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广泛动员。侨情普查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县直各部门要抓好普查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政策法规,向普查对象讲清侨情普查的目的、意义,消除其疑虑,取得其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围绕普查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普查范围和内容(详见附表,可登录县政府网站下载),对涉侨家庭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对普查对象的姓名、国籍、定居地、从业类型、联系方式(包括QQ号码和Email地址)等普查表涉及的项目一一登记准确,认真仔细填写普查表格,防止错报、漏报,确保侨情普查全面准确。要妥善保存普查资料,严格保密普查对象个人信息,严禁外传外泄。

  附件:

  1-1.镇坪县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情况普查登记表

  1-2.镇坪县归侨情况普查登记表.xls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