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7-2964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7〕112号
公开日期: 2017-06-2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镇坪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镇坪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毛万春书记在2017年全省追赶超越第一季度点评暨“三场攻坚战”动员视频会上的讲话及县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会议精神,打赢我县“规范市场秩序”攻坚战,助推市场监管工作追赶超越,保障全县群众市场消费安全,为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质量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整顿和规范县域市场秩序,集中解决市场突出问题,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重点开展对特种设备、机电产品、食品、药品、农资等领域的抽检,切实加强市场质量监管。对辖区的所有名牌产品、优质品牌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源头治理和农资市场监管,严打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运行责任,扎实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紧抓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综合整治,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生猪定点屠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采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各类市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进一步完善消费预警机制和重大消费纠纷应急预案,全力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农林科技局、卫计局、各镇)

  (二)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按规定应招标而不招标,违规招标、自行组织招标,以肢解工程、变更项目等手段规避招标;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资格审查条件、非法设置门槛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承包的工程肢解后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将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等问题,重点整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履行立项审批(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违反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标、违法发包、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等问题;违反合同管理制度,拖欠工程款、签订“阴阳合同”等问题;违反相关劳动法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建设单位以房、车等实物抵顶工程款和人工工资、逾期交房等违规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安监局、各镇)

  (三)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行为

  将对全县所有建设项目和各类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摸排,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排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快速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典型案件,依法严惩一批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分子,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雇佣者,彻底摧毁其组织体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镇)

  (四)严厉打击官商勾结、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严肃查处窗口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政策“开绿灯”行为;严肃查处整顿市场秩序工作不力问题;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程建筑等领域质量监管不力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官商勾结、行贿受贿、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格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牵头单位:县监察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镇)

  (五)严厉打击强迫交易、勒索敲诈、寻衅滋事等“村霸”“沙霸”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全县各行政村、各类交易市场、各类开工建筑和新建小区、楼盘、移民搬迁工程进行排查,重点打击强揽工程、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村霸,打击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强买强卖、非法垄断经营的“沙霸”,依法严惩与“沙霸”相互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及建设施工单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规范整治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辖区内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整治任务和要求,集中力量对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及台帐。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规范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依法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5日)。规范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规范整治任务、工作重点、措施要求以及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效果评估,并在全县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贺中原同志担任,副县长李俊任副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林科技局、卫计局、水利局、安监局、环保局、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担任。各镇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于6月20日前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分解落实任务到人,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深层次、全方位、有计划的宣传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正面宣传法律法规和整治成效的同时,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宣传投诉举报奖励政策,调动全民参与市场秩序整顿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三)注重协作配合。各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整治工作的协作配合,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敢于碰硬攻坚,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对各镇、行业部门的督查考核,对整治工作安排不细、推进迟缓、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全县通报,对规范整治行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记入问题档案,并按照《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