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7-3010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7〕125号
公开日期: 2017-07-1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7月5日

  镇坪县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县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县政府决定开展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参加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大学生暑假到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开展。

  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3日-7月13日   报名遴选

  2017年7月17日-8月25日  学生见习

  三、报名条件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见习大学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一)镇坪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和非毕业学期在读研究生。

  (二)政治思想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不良记录。

  (三)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原则开展,由团县委负责组织报名和遴选工作,按照报名时间和择优选定条件,共遴选见习生120名。2017年7月13日前,团县委将见习大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见习岗位。

  五、工作分工

  县政府成立大学生暑假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中原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陈康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团县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接收见习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政府办主任陈康同志兼任主任,政府办副主任李俊艺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开展大学生见习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各单位之间的统筹联络和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见习生分配方案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具体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团县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搞好见习活动宣传动员和相关组织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每名见习大学生见习补助并为每名见习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见习学生培训等经费。

  县人社局:负责见习大学生岗前培训工作。

  各接收见习生单位:负责见习生工作任务安排、考核评定、工作安全保障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团县委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县域内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报名公告,组织大学生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联系人:刘清泉      联系电话:0915-8822275

  (二)各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搞好宣传动员,对本辖区、本部门职工家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动员其积极报名参加见习活动。各接收见习大学生单位要合理安排好见习生的工作和生活,为见习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提供机会和平台,指定专人担任指导老师,为本单位见习生办理见习期间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并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三)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大学生撰写个人见习工作总结,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由见习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后,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大学生见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和工作总结一式四份,留存见习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一份,学生自行带回所在学校一份。

  (四)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