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7-3023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7〕130号 |
公开日期: | 2017-07-18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镇坪县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
二、考核内容及赋分
2017年镇坪县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相关内容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其中:
(一)年终考核占60%,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考核组,按照各镇考核表中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日常考核占40%,由县环保局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平时资料上报情况进行赋分。
四、结果运用
(一)工作考核得分,按照《镇坪县2017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镇发〔2017〕3号)文件规定,赋分同比例扣减后按分值计入2017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得分与各镇环境保护专项基金挂钩,资金拨付按得分比例相应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