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将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职工福利等事项实行定时、定点公开;将涉农惠农政策予以定期公开并张贴上墙;同时公开党委班子及各工作人员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办事程序公开。在镇政府机关醒目位置公开所有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及办事流程,启动便民服务大厅,便于群众办事及咨询,公开投诉电话、地址等。坚决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始终坚持平等、公正、透明办事。
三是决策过程公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并广泛征求意见,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是处理结果公开。凡是办理相关业务、处理相关事宜涉及行政决策的结果均要公开,给群众一个交代,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给群众解释清楚,真正树立“阳光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