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司法局曾家司法所举众人之力,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缠多日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据悉,当事人刘某与张某本是关系十分要好的朋友,2月25日,张某向刘某借车与朋友王某、覃某到安康去玩,刘某就将自己保险已过期的小型轿车借给张某,在去安康途中,因下雨路滑且车速过快,张某驾驶的车撞在防护栏上侧翻,张某当场死亡。张某的家人悲痛欲绝,要求刘某给予赔偿。车主刘某认为,张某借用自己的车辆出事,自己没有过错,自己的车毁了就算了,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找到宏伟村调委会和曾家司法所。
宏伟村调委会和曾家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成立调解工作组,介入调解,在了解详细经过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组人员告知刘某,车辆不能随便外借,何况是保险已过期的车就更不应该借给他人使用,张某的死他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又劝说张某的家属,刘某借车行为本是出于好意,况且刘与张本是好朋友,谁都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提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工作组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上门做刘某的思想工作,从友情、法律、社会公德等多方面对其开导,要求刘某承担责任,予以赔付,又多次面对面对双方进行劝解,最后,双方的态度都有所让步,刘某同意给张某家属3万元的赔偿,但张某的家人坚持要求补偿4万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互不退让。调解工作组又找到与张某同行的王某和覃某,告知二人,张某是因为和他们一同游玩的途中发生的车祸,作为张某的朋友,出于友情、同情,也应对张某的父母给予一定的补偿,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王某、覃某最终都答应各给张某家人5千元的补偿。
至此,这起长达半月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避免了当事人的上访可能,有效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