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关于印发镇坪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6 08:06 字体:[大][中][小]

  镇处非办发〔2017〕3号

  镇坪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坪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镇坪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坪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5月27日

  镇坪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根据《安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安康市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处非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在2017年5月至7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各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

  (二)积极稳妥,分类施策。排查和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法,讲究策略,对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注意把握节奏、抓住重点、内紧外松,合理引导预期,避免四面出击,人为制造紧张气氛。

  (三)打早打小,源头治理。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监管检查和监测预警,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坚持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化解风险。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下大力气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的同时,着力完善规章制度,稳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规制性问题,夯实基础,强化防控非法集资风险长效机制。

  二、排查对象

  (一)重点领域

  1.小额贷款、投资咨询、理财咨询、保险代理、财富管理、第三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企业; 

  2.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

  3.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开发企业、基建公司、房地产中介等信用中介机构、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

  4.各类涉农企业,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幼儿园、私募基金等组织;

  5.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镇坪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镇坪所设分支机构。

  (二)重点内容

  1.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

  2.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3.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

  4.以林权管养、养殖、蔬菜种植为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以为农民提供粮食存储、销售和兑换服务等名义设立“粮食银行”而向售粮农户和其他社会人员进行非法集资;

  5.以传单、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三、排查方式

  各镇、各部门可依法尝试社会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现场检查、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排查、约谈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动公众监督、聘请会计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协助排查等多种措施开展全面排查。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本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县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部署、指导、汇总本行业(系统)的风险排查工作,各镇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导、整理汇总本辖区内的风险排查工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负责做好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指导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一)各镇负责辖区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案件受理登记、调查取证、立案侦查、宣传教育、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县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活动排查。

  县经贸局:窗体顶端

  县经贸局:负责对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等进行重点排查。

  窗体底端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含相关教育机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民间组织(含互助合作团体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中介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林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林业领域(含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和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对涉及投资、理财咨询等投融资中介企业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以及案件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全县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镇坪所设分支机构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发布非法集资广告活动进行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完善方案(截止5月31日)。制定专项排查活动方案,落实具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二)全面排查阶段(截止7月25日)。各镇、各部门组织各方力量,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全面摸清本地区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隐案情况、区域分布、发案特点等底数,对于排查出的线索,做好分类处置。

  (三)及时报送总结(截止7月31日)。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排查开展情况,填写《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量统计表》和《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情况汇总表》,将总结报告、附件表格一并报县处非办。各镇、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排查实际,随时报送发现的风险情况、处置措施、工作成效和意见建议,县处非办将适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镇、各部门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处置。各镇、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准确把握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突出重点,把握住关键行业和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排查。对群众举报的有关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对新发案件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力争把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集中排查的有利时机,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诱发不稳定问题。

  (三)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各镇、各部门在风险排查工作中要加强沟通联系,对排查结果要准确统计,及时上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积极应对,迅速报告;对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非法集资排查要相互沟通、互通信息,确保全面掌握详情和动态情况。同时,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健全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联系人:李云环  电话:8823530、13772237902)  

  附件:1.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量统计表

  2.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情况汇总表

  3.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管理台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