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7-3084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7〕155号
公开日期: 2017-08-14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7年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镇坪县2017年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镇坪县2017年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17〕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前,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镇坪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同等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各镇、各部门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办牵头抓好督查检查。

  (三)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此次排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督查和执法机关联合执法三种方式同时进行。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时段,加强暗查暗访、联合检查;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交叉检查、反复督查;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上划一级、跟踪督办。

  (四)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全检查组对检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连带责任。

  二、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管控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

  (二)检查督查阶段(2017年8月1日-9月30日)。各镇、各部门负责自行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整治,要完善检查过程资料,建立健全百日整治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隐患实施闭环式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每个行业建立1-2个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示范企业。县安委办、督查室要组织联合督查组,结合《管控责任清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随机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县安委办要在9月30日之前完成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查找和堵塞漏洞,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完善企业“一图两清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分布图、重点隐患清单和整治责任清单),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煤矿安全。开展以瓦斯、水、冲击地压和大冒顶等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煤矿企业对“专家体检”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检查已经关停的矿井是否关停到位,整合的煤矿是否落实先停产、后整合的工作要求,正常生产的矿井是否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六防”要求和矿领导下井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检查煤矿防汛物资、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煤矿企业“五假五超”专项整治情况;检查驻矿安全监督员履职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治情况;检查煤矿企业民爆物品使用、管理情况;超层越界整治情况。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涉关镇

  (二)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对营运企业、车站、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各类运输工具安全例检、GPS监控运行管理和车站三品检查力度;以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和摩托车载客为重点,强化路面巡查执法,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汛期、高温时段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强化路面管控;要加强平镇高速路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排查,要做好隧道废渣堆放场地隐患排查,严防降雨引发地质变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镇

  (三)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严格大型集会活动审批,以节日活动场所、县城广场为重点,逐一排查,落实值守力量,严防死守,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杜绝踩踏事故;深入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电影院、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加工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严格检查消防通道、设施配备、安全隐患治理及消防预案、制度、责任、措施落实等情况;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物业管理人员、居民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化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文广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

  (四)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楼上楼”以及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整治情况;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破坏环境和资源的小矿山的整顿关闭情况;检查厂矿防汛物资、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各镇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危化品企业;检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强化民爆物品企业安全隐患检查排查。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

  配合单位:各镇

  (六)建筑施工安全。要重点检查各类建设工程现场是否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开展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工程安全整治情况,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七)敬老院安全。深入排查敬老院、五保户集中安置点食品安全、用电、用火安全教育、责任和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

  (八)特种设备安全。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管,集中力量对锅炉检验情况、司炉人员的持证情况、仪表的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强化景区景点观光车辆、游乐设施设备日常检查巡查、安全防护、维修保养。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旅游局、各镇

  (九)燃气安全。对液化气充装站、换气点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涉关使用罐装液化气酒店、餐馆逐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油气管线、门站、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夏季保养、检修维护情况,加大对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及时整改潜藏隐患。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

  (十)水电站安全。重点检查已运行和在建电站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日常安全管理、日常安全检查巡查、隐患排查整治和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安全度汛应急预案修定完善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防汛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各部门也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法检查,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安委办、督查室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行业企业,强化大整治行动的督查力度,分阶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定期通报,必要时要在电视台曝光;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在全县营造整治氛围。文广旅游局要在县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宣传专栏,要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各镇、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政府网站、LED显示屏等媒体,强化工作信息宣传,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时段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及物资装备;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信息收集工作,做到重要动态随时掌握、重要情况随时上报、重要问题随时处置,确保发生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开展科学高效抢险救援,努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大整治行动期间,各镇、各部门每周四18:00时前将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按填表说明按时报县安委办汇总上报。10月24日前将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