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8-0067-2017-3225 | 发布文号: | 财〔2017〕143号 |
公开日期: | 2017-09-22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钟宝镇工作的思路是:以“十三五”末实现“国心小城、盐道小镇”的总目标,坚持以精准扶贫为统揽,以城镇建设、产业建设和社会建设为主线,积极作为,贴心服务,实现城镇面貌较大改善,农业产业提档升级,社会和谐稳定。
1、经济发展稳中有升。截止9月预计全镇可完成农业总产值5990万元,完成任务78%;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8400万元,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60万元,完成任务86.4%;预计2016年农民人均收入达9300元。
2、产业建设态势良好。新增千头生猪养殖场1个,完善了9个千头养殖场的排污和污水处理工程;生猪饲养量达到69028头,出栏62938头。
3、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美丽家园小区、盐道小镇、高山万亩蔬菜种植项目等建设都在稳步推进。
4、扶贫工作持续发力。全镇凝心聚力,多措并举,2016年将实现民主村整村脱贫,全镇402户606人整体脱贫。
三、决算单位构成
钟宝镇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三办二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牌子)、市场监管所、财政审计所。镇属事业单位3个,即“三站”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全镇总编制50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18名。实有在职人数为 40人,退休人员14人。
四、部门2016年决算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
附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决算收支增减情况变化说明
1.收入总计751.6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751.6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与上年相比增长了0.24,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经费增加及公用经费调整,因此收入比上年有所增长。
2.支出总计729.39万元。基本支出716.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48.43万元,公用经费268.16万元,较上年增长0.44。 主要是支出在单位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厨房)整修、增加公车补助、宣传等方面,使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2)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16万元,较上年增长0.44%。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电视机等,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执行。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总支出10.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护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0.03。
(5)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本单位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
(6)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辆。
(7)国内接待的批次、人数
2016年度本单位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因公累计接待946批次、1200人次。严格执行接待办法,控制和压减接待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