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近年来,县民政局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力实施民政兜底脱贫攻坚政策,织密织牢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全县现行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全县所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一是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安民发〔2016〕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分档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持续较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严格执行省市级分年度确定的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和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
二是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进一步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县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坚持以家庭收入核查结果和家庭困难程度作为纳入和退出低保的核心依据,坚决防止将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与脱贫目标任务挂钩致使“人为减量”的错误做法,坚决防止政策执行走样致使出现“政策保”、“死人保”、“权力保”、“关系保”、“违规保人不保户”的违规行为。
三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0%-70%分类别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四是加强两项制度衔接。会同县扶贫部门按各自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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