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7-0033 | 发布文号: | 财〔2017〕209号 |
公开日期: | 2017-09-12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中省驻镇单位的社会保险年检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征缴、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记载工作。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基金财务,专户管理,月、季、年报及预、决算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数据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
(七)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稽核工作;
(八)负责对参保人员特殊病种、特殊检查、特殊医疗需的审定及诊疗项目合理性的审核和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常年驻外、转外就诊医疗费报销范围的审核支付工作;
(九)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定点药店的选定、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十)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十一)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社保扩面长效机制,全面巩固社保扩面工作成果。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6203人参保。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3793人参保。
3.工伤保险:共4700人参保。
4.生育保险:共2562人参保。
5.失业保险: 共2065人参保。
(二)积极做好失业保险费接续工作。
(三)开通城镇职工慢病报销端口。
(四)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基金监管水平。
(五)严格待遇审核、支付管理。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8人。2016年年未实有在编人数8人,退休人员2人。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1:2016年度收入收支决算表;
附件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附件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附件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8: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情况变化说明
1.收入总计66.77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66.77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增长5%,主要是2016年新调入2名工作人员,增加的财政拨款收入为新增人员的工资费用。
2.支出总计70.35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6.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67万元,项目支出0.84万元。较上年减少5%,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幅度较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主要是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升级,购买相应配置电脑支出较多。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工作,累计采购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的采购。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出(境)费。与上年相比接待费下降75%,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五)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本单位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
(六)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本单位已取消公务用车,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七)国内接待的批次、人数
2016年度本单位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因公累计接待3批次、12人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