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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04-13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红十字会2017 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十)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总会承担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十二)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十三)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曙坪镇和平村总会第三批博爱家园建设项目总结评估工作。

  2、贯彻宣传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3、完成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博爱送温暖”活动物资发放到户情况的检查。

 4、完成市县红十字会会志编纂工作。

5、完成“5.8”、“5.12”、“6.14”等红十字重大纪念日宣传活动。

6、完成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及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

7、召开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8、完成全县弱势人群调查摸底。

9、完成红十字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应急救护知识培训。

10、完成红十字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红十字会于2011年12月机构独立设置,2012年2月独立单设办公,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镇坪县红十字会现设会长一名(副处级),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部门人员事业编制为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为3万元。单位无公务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镇坪县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19.210872万元,较上年增长33.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017年,镇坪县红十字会支出预算为19.2108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6.21087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33.7%,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镇坪县红十字会支出预算为19.210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104584万元,较上年增长12%,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公用经费支出5.106288万元,较上年增长14%,原因是县级单位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0.26万元,较上年下降8%。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8%,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106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40688万元,原因是县级单位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为3万元。主要用于由我会红十字招募志愿者培训,开展救灾防灾、应急避险、卫生救护知识、红十字知识传播等培训以及中、省、市红十字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学习等。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红十字2017年年初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