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7-0037 | 发布文号: | 财〔2017〕188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24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县委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及上级行政监察部门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公务员、县政府及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决议、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和廉洁行政情况,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要复杂案件。
(五)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公务员、县政府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法定程序做出或解除相应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负责制定全县党风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政纪规定;调查研究县直各部门和各镇制定的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监督变更或撤销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统派直管”纪检组职责:
1.督促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归口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2.检查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3.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参与调查反映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归口派驻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
4.受理对归口派驻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
5.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持续创新抓好巡察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巡察监督,落实“三个助力”,紧盯党的领导软弱、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把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和整改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压茬开展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现部门镇巡察监督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持续创新抓好规范执纪。进一步完善纪律审查音视频监控专线内部网络系统,实现纪律审查程序和一线办案人员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纪律审查硬件设施建设,确保纪律审查工作规范性和安全性。及时受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问题(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进一步持续创新抓好专项治理。持续加大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违反中省市县各项禁令规定行为,深入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整治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勤政高效、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四是进一步持续创新抓好制度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主的五项机制、以纪律作风监督为主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以反腐败斗争为主的问题线索排查和反腐协调机制、以惩防并举为主的教育监督机制。巩固深化点名接访、财务支出3+X会审会签、视频监控电子监察、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等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成果,促推新旧制度相互融合,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五是进一步持续创新抓好廉政教育。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全覆盖工程,推进廉政教育平台多元化、载体多样化,在抓好现有教育平台和载体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党员干部”、“手机+党员干部”等精准教育新平台、新载体。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持续深入开展全员集中廉政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教育大讲堂,筑牢党员干部道德高线、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六是进一步持续创新抓好自身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创新教育培养方式和措施,巩固深化纪委“三转”和纪检组“统派直管”改革成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纪委监察局为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单位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搞好预算编制、预算收支、预算执行。1.人员经费。按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镇坪县本级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3.专项经费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纪检工作需要,按照实际专项资金支出项目,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四、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镇坪县纪委监察局编制总数共计52名,其中,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6名。委局机关人员编制22名,全部为行政编制;县纪委“统派直管”纪检组人员编制21名,全部为行政编制;县委巡察办编制3名,全部为行政编制;县行政监察信息服务中心人员编制6名,全部为事业编制。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公车改革以后,2017年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3辆,公车运行费用预算安排18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我单位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安排607.51万元,支出预算安排607.51万元。较上年增长较大,主要是因为单位新增设6个“统派直管”纪检组,人员工资增长。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7.51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4.5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专项经费97.06万元(其中纪检干部津贴15.05万元 ;党风政风监督10万元;查办案件专项经费20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12万元;纪律审查规范化档案室建设40.1万元)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三化”建设资金支出增长。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1.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相比下降18%,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6.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2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运转经费。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是新增6个“统派直管”纪检组办公室购置办公设备。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预算97.06万元,主要是纪检干部津贴15.05万元 ;党风政风监督10万元;查办案件专项经费20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12万元;纪律审查规范化档案室建设40.1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