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7-0039 | 发布文号: | 财〔2017〕224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19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档案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在全县的实施;查处违犯《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案件。
2.拟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主管全县档案事业,指导监督县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乡镇、行政村档案工作,为省、市驻镇单位及驻镇部队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全县档案目标管理和档案年检工作,促进全县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3.负责全县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县专、兼职档案干部的专业岗位培训和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档案宣传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档案馆史料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参与编史修志,开放历史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5.收集属县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征集全县重大活动及个人保存的重要史料,丰富档案馆藏。
6.负责馆藏资料的复制、修复工作;负责标准化著录工作;组织指导建立全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和档案信息网络,推进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
7.利用档案向社会进行历史与县情教育,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及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8.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保存、利用工作;开展党史人物的立传、历史资料编辑出版工作。
9.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编辑出版历史研究丛书,总结党的历史教训,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0.负责编辑党史刊物,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
11.负责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党史征研专题和其它工作。
12.负责全县地方志的编纂和出版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上级档案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业务工作任务;
2. 完成上级党史、方志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党史专题资料征编工作任务;
3. 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任务;
4.完成2016年度《镇坪大事记》编印工作任务;
5.完成第二轮《镇坪县志》篇目修订、资料收集等工作任务;
6.完成《中国共产党镇坪县历史》第二卷编纂工作任务。
7.完成《镇坪年鉴》初稿工作。
8.完成各县直部门下达的双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综治维稳、信访、精准扶贫等工作任务。
9.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档案史志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临时机构一个,即:镇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四、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县档案史志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编制数8人,根据部门职责,内设4个工作岗位。2017年1月,实有在编人数6人,离退休干部3人。县志办抽调工作人员6名、临时聘用人员2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1月,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2.24万元。如下:
1.电气设备(电钻)1件,价值0.03万元;
2.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22件,主要包括台式电脑、便携式计算机、刻录机、打印机、扫描仪等,价值9万元;
3.办公家具、用具、装具,主要包括档案密集架、档案柜、办公桌椅等价值280件,价值9万元;
4.通用设备3件,主要包括除湿机2台、消磁柜1台,价值2.05万元;
5.专用设备7件(主要包括数码相机、普通照相机、变焦镜头等),价值2.61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镇坪县档案史志局2017年预算收入77.6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7.68万元;预算支出77.68万元,较上年增长0.08%,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镇坪县党史二卷编纂专项经费。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是基本支出46.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48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0.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
二是专项及发展经费支出31万元,其中:档案保护专项经费1万元、镇坪县二轮县编纂费25万元、镇坪党史二卷编纂费5元万。较上年增长0.4%,主要原因是为加快我县二轮县志编纂进度及镇坪党史二卷编纂工作任务,增加了专项经费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经营性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1.2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占预算总额的0.012%,较上年度零增长。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5.6万元,按单位每个编制数0.7万元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费等支出
8.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 7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专项及发展经费支出31万元,其中:档案保护专项经费1万元、镇坪县二轮县编纂费25万元、镇坪党史二卷编纂费5元万。较上年增长0.4%,主要原因是为加快我县二轮县志编纂进度及镇坪党史二卷编纂工作任务,增加了专项经费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档案保护费: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存的档案采取科学的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外界不利环境条件对档案制成材料的破坏,保证档案完好无损;对已经遭到损坏的档案制成材料进行人为的修复,使它尽可能地恢复原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