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7-0044 | 发布文号: | 财〔2017〕213号 |
公开日期: | 2017-04-19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承办干部工资待遇、退休审批、出国(境)等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班子调配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审批、考核等工作,抓好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协助管理中、省驻镇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全县政办(政工)干部任免。
3.贯彻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统计、教育管理、档案管理,指导全县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中、省驻镇单位党组织换届,承担全县组织史编纂工作。
4.负责全县非公有制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全县非公有制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承担非公有制党建工作日常监督检查。
5.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依照党管人才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县人才工作规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专门人才和科技带头人。
6.组织实施全县综合目标考核,统筹协调市对县综合目标考核,加强各镇和县直单位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7.负责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群众举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政、品德等方面的问题。
8.负责党群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等工作。
9.承办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代表(委员)推选考察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7年年度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县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确定的“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工作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及会议精神贯彻为主线,以深化“自然国心党旗红、干部群众心连心”党建品牌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从严落实“三项机制”,抓牢抓实基层基础,盘活专家人才引用,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中共镇坪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四、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中共镇坪县委组织部共有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内设办公室、组织股、干部股3个股室,管理县考核办、县委基层办、县委干教办、县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办公室、县组织史续编办公室5个办公室,代管机构县非公党工委。2017年初实有干部职工及大学生村官35人,其中:部机关及所属单位22人、大学生村官9人,退休人员3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1人。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公车改革以后,2017年我单位不存在公车运行费用及新购公务车。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我单位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安排318.39万元,支出预算安排318.39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基层党组织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和落实“三项机制”工作需要。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318.3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9.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28.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14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相比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运转经费。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预算128.5万元,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100万元、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12万元、干部教育培训5万元、人才队伍建设2万元、考核工作经费5万元、非公党工委办公用房租赁2.5万元、“大组工网”维护费2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预算批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