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7-0077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7〕225号 |
公开日期: | 2017-12-1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市政府立法工作质量,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安康市政府规章立项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就市政府规章立项建议征集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立项建议须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权限范围内,即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设计国家专属立法权的有关犯罪和刑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民事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事项,以及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属于征集范畴。
二、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认真研究提出立项建议,项目的选题要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重点,突出地方特色。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映强烈,需要通过政府规章加以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报送的重点,认真填写《安康市政府规章立项建议征求意见表》(附件)。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与2017年12月22日前将立项建议征求意见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政府大楼315室),报送的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本亮 联系电话:8821993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