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8-0008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8〕2号 |
公开日期: | 2018-01-15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近期将开展行政执法证补证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证换证对象
(一)参加2013-2017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下列在编在岗人员可申请补证。
1.证件遗失、毁损需补证的;
2.漏发执法证的;
3.其他情形需要补证的。
(二)参加2013-2017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下列在编在岗人员可申请换证。
1.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
2.工作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
3.执法证记载的信息错误的;
4.其他情形需要换证的。
二、补证换证须知
(一)各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将本单位需要补证、换证的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于2018年1月5日前填写《陕西省申请换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报县政府法制办,以Excel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160370384@qq.com。联系人:李本亮,电话:8821993。
(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可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http://www.sxzffz.gov.cn:8080)查询;证号如有变动,按照镇政办发〔2016〕47号(附件3)要求的执法证编号方式编排。
(三)换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领证时需将原行政执法证交县政府法制办。因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旧证的,所在单位要在市级以上有影响力的报纸刊登公告宣布作废,公告需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补证换证信息的统计审核工作,确保所报送信息准确无误。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