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8-0028 | 发布文号: | 财〔2018〕14号 |
公开日期: | 2018-01-26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管理规范食盐专营、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3、指导规范全县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4、负责全县食盐质量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管理盐业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5、负责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稳妥推进盐业改革。一是抓紧制定完善《镇坪县盐业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着力解决我县食盐储备、边远贫困地区碘盐供应等问题、盐业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及其他遗留等问题;三是按照中省市盐改方案要求,实行政企分开。
2、加强运销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加强计划管理,完善计划分配模式,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做到计划早、行动快、措施强。同时,建立和完善计划和销售的长效机制。建立可靠可控的销售网点,建立以内部职工为主体的配送业务主体,逐步形成品种多样、联系紧密、形象统一,管理有序的食盐销售网点。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信誉度。把经营理念从追求销量转到实现最大效益,积极引导市场消费,不断推动结构优化提升。
3、加强市场管理,稳定市场秩序。认真做好盐业法规宣传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用碘盐的重要性,使碘盐知识的宣传,更加喜闻乐见,更加易于接受,将影响较大的涉盐案例制成宣传图版,进行深入宣传,让消费者直观的感受食用私盐的危害,借助“3.15”、“5.15”活动日为契机,使群众对碘盐知识和普及碘盐的重要性有更全面的了解。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对来路不明的食盐要严厉打击,一挖到底。
4、切实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发展信心,加强团结协作,共同迎接挑战;三是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和服务意识,严格绩效考核,抓好工作落实,为全县脱贫摘帽献上应有的力量。
5、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镇坪县盐务管理局的部门预算包括镇坪县盐务管理局(本级)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镇坪县盐务管理局(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年底,镇坪县盐务管理局总编制人数3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人(正科),在职事业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一辆,价值9.21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38.8万元,全年收入预算数较上年减少2.75万元,减少的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18年预算总支出为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75万元,主要是减少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38.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7年总预算减少2.75万元,减少的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3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1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3.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较2017年总预算减少2.75万元,减少的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事业运行(2160250)预算支出38.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52万元较上年增加0.26万元,主要是工资待遇调整;公用经费支出10.2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与上年相比减少了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费用,原因是今年未安排此项经费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38.8万元,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1万元,比上年增加0.25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1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6.27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0.27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培训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原因是单位处在盐改期间,会议有所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28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2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