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2018-0031 发布文号: 财〔2018〕17号
公开日期: 2018-01-26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农林科技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镇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要求,现将纳入我局2018年度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农业、林业、科技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农业、林业、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农业、林业等各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 指导实施。牵头拟定全县科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三)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和县城园林绿化管理管护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四)组织宣传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并负责实施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县农林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对农林种子、种苗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林种子、苗木基地建设;组织对农林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林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抓好畜禽定点宰杀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检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业、林业、科技行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农林科技业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农林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及乡村科技培训工作,实施科技兴农、科技兴林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七)制订科技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制定的科技攻关,“星火”、科技扶贫、“火炬”、中 间试验、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社会发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八)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促进产业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管理与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市场、专利、知识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九)拟订全县科技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科技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研单位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企业认定的初审、复核与评定过程中的日常工作,选拔推荐省级科技型企业,协调落实有关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全县科技考察、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科技交流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和发展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十一)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十三)制定、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十四)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镇农业(农技、畜牧、林业)服务站的业务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4万亩,产粮2.7万吨;猪牛羊出栏21.6万头,家禽出栏55万羽;发展草本药材面积6万亩,播种洋芋6万亩,种植魔芋3万亩;完成绿化造林2.8万亩,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1.8万亩,发展林下种植15万亩,林下养殖200万头(羽、只),林蜂养殖3.5万箱;新建农业园区8个,全县农业园区总量达到50个,培育市级以上园区22培育发展市级龙头企业4个、省级龙头企业2个;培育各类经营主体30户以上,认定命名家庭农场20个;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确保全县农业增加值增长4.2%以上,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37个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996.5元以上。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农林科技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林业科技工作的组成部门,内设10个股室。即:党政办、发展计划股、法制办公室、财务股、园区办(加挂一村一品办公室)、科技教育股、资源林政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站、天保办、造林绿化股(加挂创森办、双创办、园林管护站)。农业主导产业办公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村经营管理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权交易服务中心、木材检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属于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全额独立核算所属事业单位有(二级预算)畜牧兽医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系统共有人员编制211个,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58个;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34个(其中行政单位森林公安分局编制17个、事业单位农业科学研究所编制17个);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编制109(其中林业总场53个、畜牧中心编制26个、农技中心编制20个、农机站编制10)依照201711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经费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注:森林公安分局、农业技术科学研究所、林业总场财务独立,他们的预算自行公开)。

 

五、农林科技局机关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月底,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为309.609187万元其中:房屋价值98.768952万元;专用设备、价通用设备共计212个,价值103.15568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78个,价值15.56万元;小车8辆,价值92.124548万元,车辆属森林公安执法、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执法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0.7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0.76万元,较上年减少2.6%,减少原因一是本部门减少“地震办”机构一个;二是新增退休人员4个,他们的费用不再在本部门预算。

2.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3.本部门无预算内管理的收入。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0.76万元,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170.76万元。较上年减少2.6%,减少原因一是本部门减少“地震办”机构一个;二是新增退休人员4个,他们的费用不再在本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1170.76万元。较上年减少2.6%,减少原因一是本部门减少“地震办”机构一个;二是新增退休人员4个,他们的费用不再在本部门预算。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农林水支出预算1170.76万元。

1)行政运行681.42万元,较上年减少6.1%,减少原因一是本部门减少“地震办”机构一个;二是新增退休人员1个,他的费用不再在本部门预算。

2)事业运行447.34万元,较上年减少6.1%,新增退休人员3个,他们的费用不再在本部门预算。

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万元,较上年减少9%,减少原因是部分指标分配给科协。

4)农产品质量安全2万元,较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农林科技局支出预算为1170.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43.39万元,较上年增长7.4%,增长原因一是工资正常晋档,二是2018年将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入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82.54万元,较上年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专项支出”从其他支出(339)调入到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3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9.1%,减少的原因2018年将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入工资福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1.07万元,较上年减少5.8%,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2018年培训费预算6万元,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以前年度没有具体安排专门的培训费。

2018年会议费预算3万元,用于单位举办的会议支出,以前年度没有具体安排专门的会议费,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尽量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

(七)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23.54万元,较上年减少3.2%,减少的原因是机构减少一个(地震办),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4.29万元,全是政府采购货物类。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专项业务支出预算72万元。较上年增长9%,其中:局机关科技三项费20万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0万元、农产品质量检测2万元、农业执法2万元、胡蜂防治专10万元;畜牧中心动物防疫15万元、老兽医生活补助1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胡蜂防治专项业务经费。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科技三项费:是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科技三项费用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

(二)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是指为最大限度改善畜牧兽医中心的办公条件和服务水平,保障防疫检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性,确保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积极推进我县畜牧兽医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专项防疫检疫工作经费。

(三)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是指为了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健全森林防火预警机制,提高防火防控能力,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由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四)老兽医生活补助:是经县政府同意,由县财政为1999年因体制改革政策清退的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黄远明等8人给予的生活补助。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农林科技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