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8-0057 | 发布文号: | 财〔2018〕43号 |
公开日期: | 2018-01-31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城乡居明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全县各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重点工作
1、参保方面: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缴费率95%以上.
2、待遇发放:确保待遇按时足额不间断的发放。发放率为100%。做好“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工龄补助调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待遇落实,确保“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工龄补助随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3、做实个人账户,实现基金增值。实现财政专户专存。
4、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稽核管理。一是严把待遇审核、发放关,实现月月与镇、村及县农商银行等部门的对账工作,确保工作“零失误”,二是认真落实“月审年检”工作,督促指导各镇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待遇人员的身份信息、领取待遇金额等进一步核实、确认,及时处理好相应问题。
5、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知晓率,并营造良好的政策宣传氛围。
6、规范档案管理,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实现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按件整理归档,要求各镇利用专网进行系统录入工作,确保“金保工程”专网机正常使用。确保录入率达100%。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与2011年设立(镇编发【201】17号文件)。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5名。现有事业编制人员15名,聘用制工人1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同一所大楼办公,办公室均为人社局所有。截止2017年12月底居保中心有办公电脑、桌椅、家具等通用设备59件,价值19.64万元。我中心没有车辆,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本单位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8年度预算收入合计 5606.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57.28万元,增加8%.较上年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全部纳入本单位预算。
2018年度预算支出为5606.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支出457.28万元,增加8%。较上年比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增加了全县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预算。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1、2018年度预算收入合计 5606.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57.28万元,增加8%.较上年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
2、2018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560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多支出457.28万元,增加8%。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增加了全县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的预算。
2、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征缴宣传方面、社保专网建设及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通用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018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560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8.53万元(城乡养老基本支出67.67万元,机关事业保险基本支出5520.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与上年相比,多支出457.28万元,增加8%。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增加了全县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的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5588.53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 455.61万元,增加8%。主要是增加了全县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的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用经费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加13%。主要是编制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7.67万元;与上年比较,预算支出增加11.95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将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计入此项。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20.86万元;与上年比较,预算支出增加443.66万元,增加8%,主要原因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加13%。其中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县视察、调研居民参保情况,尤其是贫困户参保情况及基金运转情况。
(4)项目支出7万元,其中社保专网建设专项经费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县视察、调研居民参保情况,尤其是贫困户参保情况及基金运转情况。2017年和2018年均无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0.5万元,按单位每个编制0.7万元预算,比上年增加1.4万元,主要是因为编制数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打印机、传真机等通用设备。
八、2018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专项资金预算为7万元。与上年项目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经费2万元、社保专网建设费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