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2018-0059 发布文号: 财〔2018〕45号
公开日期: 2018-01-31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中省驻镇单位的社会保险年检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征缴、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记载工作。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基金财务,专户管理,月、季、年报及预、决算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数据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

(七)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稽核工作;

(八)负责对参保人员特殊病种、特殊检查、特殊医疗需的审定及诊疗项目合理性的审核和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常年驻外、转外就诊医疗费报销范围的审核支付工作;

(九)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定点药店的选定、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十)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十一)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抓好四项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

1.广泛宣传社保政策。

2.加大基金征缴力度。

(二)加强四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

3.优化社保业务经办。

4.规范待遇审核支付管理。

5.强化社保基金管理。

6.完善网络信息化建设。

(三)严格“两定”机构管理

7.严格定点医院管理。

8.严格定点药店管理。

(四)全面加强稽核工作

9.创新稽核方式。

10.加大专项稽核力度。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是县人社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内全额拨款,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有参公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编人数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为19.9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5件,价值13.42万元,办公家具、用具、装具等价值6.51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2.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与上年比较减少25.88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工伤保险)20万元。

2018年度预算支出合计62.15万元,与上年比较,2018年预算支出减少25.88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工伤保险)。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62.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与上年比较减少25.88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工伤保险)20万元。

2018年度预算支出合计62.15万元,与上年比较,2018年预算支出减少25.88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工伤保险)。

(三)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62.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与上年比较减少25.88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工伤保险)20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支出49.41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5.87万元,减少10.62%,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用经费支出9.74万元,与上年比较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项业务经费/医保信息系统维护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20万元,减少86.96%,主要原因是减少工伤保险支出预算2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8.17万元;与上年比较,2018年预算支出减少0.22万元,减少0.45%,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调动工资变动引起;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5.65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再纳入部门预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9.7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车辆运行与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与上年比较,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减少3万元;

4.项目支出3万元,为医保信息系统维护费。与上年比较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工伤保险支出预算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和2018年均无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5.6万元,按单位每个编制数0.7万元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费等支出。与上年比较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工伤保险支出预算2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社保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