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2018-0061 发布文号: 财〔2018〕47号
公开日期: 2018-02-01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

 

一、机关主要职责

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选举和任命“一府两院”工作人员。

二、2018年机关年度工作任务

1、全面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绩效。依宪依法确保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严格依宪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及时就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进行备案或提请审议作出决议、决定。适时听取和审查2017年度财政决算、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依法作出决议。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审查。

2、全面提高行使监督权绩效。法律监督重点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报告;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执行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视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监督重点开展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视察,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重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视察,开展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调研,上半年适时启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产业脱贫、生态旅游、“河长制”执行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平镇高速路镇坪段安置点建设、学前教育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2017年度县政府脱贫攻坚、城乡医保、中药材产业建设、城镇垃圾污水治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执行情况跟踪视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相应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全面提高行使重要人事任免权绩效。严格执行拟任命人员任前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使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得到有机统一。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选定“一府两院”部分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工作评议,提高任后监督工作绩效。

(三)、全面提高人大代表工作绩效

以提升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和信息化平台为抓手,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实践创新。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保持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增加代表例行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活动的次数和人数,落实《镇坪县人大代表履职激励约束退出办法(试行)》,全面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水平,充分发挥代表小组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用。组织开展好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优化代表建议办理分类绩效管理和督办考核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监督,评选表彰优秀县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不断提升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绩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决胜脱贫攻坚、持续追赶超越,奋力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新征程上的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加强人大绩效监督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八条措施》,继续开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全面助力脱贫攻坚承诺》、《助力新民风建设争当“五员”人大代表》、《全力配合支持平镇高速公路建设争当“五带头”人大代表》活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走在前列,树立标杆。

(四)、全面提高对镇人大工作指导绩效

坚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镇人大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高度重视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和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专干的学习培训。认真落实《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镇人大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发〔2017〕17号)精神,组织开展好镇人大工作绩效评价,促推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镇人大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绩效。

(五)、全面提高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绩效

认真落实各级人大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镇坪人大》会刊和县人大网站质量,重视利用新型媒体,统筹各方资源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形成大宣传格局,向更高层次和更重要媒体推送更有质量、更有份量的宣传稿件,提升对外宣传工作绩效,持续发出镇坪好声音,传递镇坪正能量,提高镇坪美誉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本部门预算就是本级机关预算,包含预算单位数一个。镇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经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机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21人,购买社会服务人员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总价值257.35万元,其中专用设备 9.7万元,电器设备36.74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10.3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23.79万元,交通运输设备111.61万元,房屋65.21万元。2017年账面拥有轿车4辆,因公车改革后车辆由公车办统一收回一辆,资产划拨手续还没有完成,机关实际使用轿车3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人大机关所有资金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3+X”会审会签制度。以厉行节约,有利工作为出发点,力图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急需上,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绩效。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人大机关部门预算总收入为633.59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主要是专项资金增加;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391.69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主要是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任务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633.5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41.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91.69万元,占支出总额62%。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人大机关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33.59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主要是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任务增加。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41.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91.6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机关的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为633.59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主要是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任务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本机关2018年度预算人员经费支出180.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1.31万元、较上年减少0.24 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91.69万元,较上年增加 132.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任务增加专项业务。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备注

**

**

1

2

3

4

**

合计

 

633.59

180.59

61.31

391.6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33.59

180.59

61.31

391.69

 

  20101

  人大事务

633.59

180.59

61.31

391.69

 

    2010101

    行政运行

633.59

180.59

61.31

391.69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本机关2018年度预算工资福利支出176.75万元、较上年增加 15.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万元,较上年增加 77.1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万元,较上年增加  0.14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 77万元;其他支出75万元,较上年减少16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任务增加专项业务。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备注

**

**

1

2

3

4

**

合计

 

633.59

180.59

61.31

391.6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76.75

176.75

0.00

0.00

 

  30101

  基本工资

84.84

84.84

0.00

0.00

 

  30102

  津贴补贴

64.92

64.92

0.00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02

9.02

0.00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7.97

17.97

0.00

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8.00

0.00

61.31

216.69

 

  30201

  办公费

38.00

0.00

2.00

36.00

 

  30202

  印刷费

2.40

0.00

2.40

0.00

 

  30205

  水费

1.00

0.00

0.00

1.00

 

  30206

  电费

3.00

0.00

0.00

3.00

 

  30207

  邮电费

21.50

0.00

1.50

20.00

 

  30211

  差旅费

47.53

0.00

7.53

40.00

 

  30213

  维修(护)费

20.00

0.00

0.00

20.00

 

  30215

  会议费

29.50

0.00

0.00

29.50

 

  30216

  培训费

46.00

0.00

0.00

46.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8.00

0.00

8.00

0.00

 

  30226

  劳务费

21.19

0.00

0.00

21.19

 

  30228

  工会经费

3.87

0.00

3.87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00

0.00

18.00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6.91

0.00

16.91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9

0.00

1.09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4

3.84

0.00

0.00

 

  30381

  取暖降温职工福利费

3.84

3.84

0.00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100.00

0.00

0.00

10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50.00

0.00

0.00

5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50.00

0.00

0.00

50.00

 

399

其他支出

75.00

0.00

0.00

75.00

 

  39999

  其他支出

75.00

0.00

0.00

75.00

 

4、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编制情况                                      

本机关2018年度预算会议费经费支出29.5万元、较上年增加 20 万元;培训费经费支出46万元、较上年增加 12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对会议绩效和人大工作者综合素质的要求提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均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8万元,较上年增加 77.16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对人大工作绩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