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8-0089 | 发布文号: | 财〔2018〕60号 |
公开日期: | 2018-01-31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对重大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组织监督实施省、市、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核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废气、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重金属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核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监督管理。
(五)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六)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调解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指导城、镇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示范镇村建设创建工作。
(九)负责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省上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环境科技成果的交流与推广;指导全县清洁生产,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开展国内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合作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成追赶超越市对县考核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
(三)稳妥处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四)狠抓南江河水质保护。
(五)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六)项目工作扎实开展。
(七)狠抓环境监察执法。
(八)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九)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八)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镇坪县环境保护局属县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8个股室。即:政办股、环境管理与规划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自然生态保护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法制监督与宣传信息股、污染防治股(县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南江河水质监管股。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4人、工勤编2人、事业编8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4、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聘用人员5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为137.81万元,其中房屋75万元;1辆车33.8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8.95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3.0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环境监测)资金年初预算不够,年底追加预算,用于环境执法工作经费;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无行政性收费收入。
2018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83.01万元,较上年增加6%,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环境监测)资金年初预算不够,年底追加预算,用于环境执法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3.01万元,较上年增加6%,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环境监测)资金年初预算不够,年底追加预算,用于环境执法工作经费。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无行政性收费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3.01万元,较上年增加6%,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环境监测)资金年初预算不够,年底追加预算,用于环境执法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83.0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环境监测)资金年初预算不够,年底追加预算,用于环境执法工作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11节能环保支出、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01 行政运行183.01万元。较上年增加6%,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环境监测)资金年初预算不够,年底追加预算,用于环境执法工作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0.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12万元,津贴补贴30.95万元,绩效工资4.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1万元住房公积金9.23万元。较上年增长2%,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增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71.88万元,其中办公费53.52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6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了。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万元,较上年减少8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不再纳入预算。
资本性支出18万元。其中专项设备购置1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储电UPS设备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
2018年本单位会议费、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8.4万元,按单位每个编制数0.7万元预算。较上年增长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9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